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一直是医护人员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医闹事件在各大媒体网站上,数见不鲜,甚至不少医护人员因此而转行。
患者说:”这是医疗事故,你们要赔偿!
据国家卫计委的数据统计,医患纠纷数量在近7年来持续增加,改善医患关系,处理好医患纠纷成为当前医疗工作的重点。
1.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纠纷指的是什么?
《条例》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医疗纠纷的范围要远远大于医疗事故,涵盖了所有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医疗纠纷的专业性是非常强的,不仅涉及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还涉及医事法律以及司法鉴定方面的问题,并且由于医学的复杂性,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比较少,一般都要区分医院和患者具体的责任比例。
2.什么情况下患者可以主张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由此可以得出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了诊疗行为;二是患者受到了伤害;三十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四是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医疗纠纷的处理应该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医疗纠纷根据处理途径的不同,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要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最新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而医疗纠纷的刑事责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罪等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4.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的五种途径。包括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 -方同意后进行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可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咨询专家或者委托到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具体程序和期限,同时医疗纠纷行政调解专家咨询、医疗损害鉴定参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程序进行。医患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发生医患纠纷,如何申请医疗纠纷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具体来说医疗纠纷鉴定有以下三种启动程序:
(1)直接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申请。
(2)向当地所属的有关卫生部门申请鉴定。
(3)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