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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岁钱算谁的,小孩子能否随意支配?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21-02-07  点击: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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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月7日消息,快过年了,大人们总是乐呵呵地给小孩子们压岁钱,这也代表着对晚辈的美好祝福。对大人来说,红包有来有往,实际上自家孩子收到的也是大人发出去的,所以很多大人认为,压岁钱应当归父母所有。但是,孩子们不一定这么认为。近日,小学5年级男生小涛向律师咨询,他说他跟妈妈发生了争执,姥姥给了他1000块钱压岁钱,妈妈非要扣下。小涛觉得妈妈的做法侵犯了他的财产权,希望得到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关于压岁钱到底归谁、由谁支配等问题,可能很多人都在关注。借着小涛的疑惑,我们来作一个法律分析,供大家参考。

首先,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应当归受赠人所有。我国民法典第657条对赠与合同进行了规定,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658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此外,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把上述规定结合起来看就是,接受长辈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可以独立接受;长辈有权决定给还是不给压岁钱,把钱给出去之前,属于长辈本人所有;在把压岁钱拿出来交到对方手上后,这笔钱就是别人的了,这个“别人”就是受赠人。小涛的姥姥给了小涛1000块钱压岁钱,那么,姥姥就是赠与人,小涛就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这笔钱就归小涛所有了,属于小涛的个人财产。如果小涛的妈妈给了别人家孩子压岁钱,那么她就是赠与人,别人家孩子就是受赠人。

其次,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受到不同限制,只能从事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未成年人缺乏社会经验,心智不成熟,因此只能从事跟他(她)的年龄相适应的行为,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结合不同年龄段的身心发展规律和成长特点,我国法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作出了规定。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虽然压岁钱归小孩子所有,但是,小孩子不能随意消费或者支配:如果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父母代为支配;如果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仅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购买大件用品或者大额打赏主播等,这些都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小涛已经是小学高年级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购买一些日常用的书包、文具等,其他的大额消费都需要父母同意或者事后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再次,父母要妥善保管未成年人的财产,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要从压岁钱中优先支付。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得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压岁钱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他(她)可以委托父母保管,父母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单纯为自己消费。当然,如果父母想用压岁钱为未成年人购买供其本人使用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给孩子报辅导班等,则不在法律禁止之列。

此外,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对他人构成侵权,比如将别人打伤、磕坏了别人的门牙、毁坏了别人的玩具等,则应当从未成年人本人的压岁钱中优先支付,剩下的再由父母赔偿。

经过专业法律人士的耐心解释,小涛表示明白了。他说,现在终于知道了,压岁钱归自己所有,但是怎么支配,还要跟父母商量,在大额消费上,父母有绝对的发言权。有了法律依据,我就可以跟妈妈好好沟通啦!

(原题为《小孩子的压岁钱,算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