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6来源:法宣在线
近年来,未成年人巨额打赏事件频发,“熊孩子刷抖音刷掉5万多人民币”“聂女士10岁的儿子小林刷抖音时,给某游戏主播前后打赏了近3万元”“黄岩梁女士家12岁的女儿前后给抖音主播打赏了4万余元”“杨女士家11岁的女儿,前后给抖音某主播打赏超过2万元”等报道不时出现。此类打赏中,打赏钱款的归还过程漫长而复杂。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除了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需由监护人代为实施或者经监护人同意、追认,才能有效。因此,“熊孩子”给主播巨额打赏,父母可以追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