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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大学生用专业知识“捞偏门”获刑三年!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24-12-27  点击: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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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通讯员 张 艳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了解,张某是一名计算机专业的“00后”在校大学生,学习成绩优异,曾在专业专项比赛中多次获奖。

2024年2月,在互联网上偶然发现一个存在安全漏洞的网站后台,且该网站内储存有大量视频网站、音乐APP、外卖平台会员兑换码。

张某用自己的手机号码试验后,成功免费兑换了各大平台会员。心生贪念的张某,继续在未经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网站内的会员兑换码放到网上低价出售,共获利6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并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鉴于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赔偿了被害单位的全部损失,且系初犯、偶犯,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