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时政要闻
持续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24-11-01  点击:281 

幼有所托是重要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强调,“要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东北全面振兴。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幼有所育是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而托育则是幼有所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振兴发展的道路上,必须进一步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全面提高托育服务供给水平,更好助力更多家庭破解“带娃”难题,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发展托育服务利国利民。让更多家庭享有安全放心、普惠可及、科学专业的托育服务,是平衡育龄群体家庭工作冲突,激发生育意愿、减轻养育负担、解决教育难题的重要途径。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这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并提出开展订单签约服务、加强儿童照护指导等具体举措,为促进托育服务提质增效提供了行动指南。具体实践中,必须着力建设以公立托育机构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为主体,以科学指导下的居家抚养为托底,安全规范、优质发展、多元多样化且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托育服务既符合儿童成长需求和规律,又能适应人口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成为应对低生育率问题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有力支撑,继而为推动我国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助力。

着力扩大托育供给基数,推动“托幼一体化”建设。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是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必须激活存量、扩大增量、催生变量,以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破解“入托难”“入托贵”问题。要着重关注2岁以下低龄婴儿托育需求,相关服务力争与产假相衔接。持续拓宽公立托育机构服务范围,激励和引导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健康运行,大力建设小区配套的托育机构,注重服务的便利性与可及性,积极支持家庭托育点等小型便民托育点建设。加快建立农村地区托育服务体系,补齐短板,同时降低其运营成本,出台保障性支持措施,强化制度保障、经费支持和人才支撑。

全面优化托育服务水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是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助推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管理和发展,以此为婴幼儿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支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同时提升相关部门的综合监管力度,确保婴幼儿及其家庭能够享受到安全可靠的托育服务。鼓励引导妇幼保健、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与托育机构加强联系,引导其定期提供上门对接和专业指导服务。加强婴幼儿常见传染性疾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安全防护、伤害预防等工作,保证托育机构的空间环境安全卫生、情感氛围温暖舒适、游戏活动丰富多彩、医疗服务科学专业,继而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助其身心都健康。

探索产教融合发展路径,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做好托育人才培育工作是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立足持续增加人才数量、有效提升人才质量的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托育师资供给,扩大相关教育招生规模,拓宽学前教育师资补充渠道,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促进专业人才培养。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育婴师专业培训,托育机构应做好入职培训、在岗人员定期培训等工作,培训课程中应涵盖婴幼儿生长发育知识和常见病、多发病防控措施等内容。要以行之有效的制度、政策更好保障托育服务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提升其职业吸引力,留住用好托育服务人才。

加大宣传力度,凝聚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社会共识。让托育观念深入人心是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应借助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等活动,更好宣传好群众身边的托育服务;积极举办优秀创新案例经验交流会,集中展示各地增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托育服务成本、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典型经验和积极成效,探索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整合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用好社区、用人单位、短视频媒体等平台和载体,及时推送托育服务信息,增强百姓“托得好”的信心,助力缓解群众生育养育焦虑,不断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