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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20-09-28  点击:7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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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6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辉煌“十三五”收官在即,壮阔“十四五”又将启航。“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意义重大。同时,五年规划编制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现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网上意见征求活动。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供中央决策参考。让我们一起齐心协力,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建言‘十四五’ 献计强国策”建议征集活动,诚邀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为“十四五”规划出谋划策。

建言献策可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的经济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造强国、数字经济、实体经济、创新型国家、网络强国、科技强国、三农、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民主政治、依法治国、民族团结、思想文化、教育事业、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健康中国、社会治理、防灾救灾、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国防军队、军民融合、一国两制、大国外交、党的建设等主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发表评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促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切合实际、着眼长远,遵循规律、统筹把握,切实把发展机遇研判准,把困难挑战分析透,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好。

2020年8月16日至29日,可在“学习强国”APP端的“建言‘十四五’献计强国策”专区进行留言跟帖;篇幅较长的建议文稿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yyssw@mail.xuexi.cn(主题可注明“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关键词)。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

共筑复兴伟业,共创美好未来。欢迎大家踊跃参与,畅所欲言!

建言献策精选:

1.加强全民法治意识培养,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建议出台全民普法教育的相关规定,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到义务教育体系中,形成法律宣传教育网,从文化和认知层面提升国民法律常识和守法意识。

2.在农村地区开展民法典知识学习,使农民群众学法懂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3.加大对民生相关领域违法犯罪惩处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医药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完善监督,增加对相关单位的不定期抽查频次。

4.推进文物保护法的修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将文物纳入国土空间概念下的自然、文化、社会等资源的系统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框架中,根据文物的不同属性和管理需求制定差异化的管理策略。进一步理顺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发展等相关工作的关系。

5.建立广泛性、多元化的群众法律服务组织、制度和体系。让法律服务深入到群众身边,使老百姓随时随地可以就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与解决。

6.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建立相应的执法监督检查和事后审查评估机制。

7.改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现在陪审员来源广泛了,但真正懂法的陪审员很少。建议启用有法律素养的人做陪审员或者对现有陪审员进行定期而且是常态化的法律知识培训。

8.我是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多年来一直保持学习的状态,也考过司法考试国家A级,可是没能申请实习实践。个人感受:在面对居民的许多事宜中,挺需要法律知识来解答协调的。好期待政策有所优提,促进有相关知识的人员有机会完善不足,也使得在各个领域的服务中体现规范行动。

9.建议十四五规划中,将监狱法修改提上议程。监狱是维护我国安全稳定的重要国家机构,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机器,是我国刑罚执行的重要环节。我国的监狱法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制定,2012年修改。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现如今的监狱法也应该修改。维护基层干警执法权威,确定责任边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0.关于知识产权法的一些探讨与建议:目前无大数据管理平台,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管理混乱,产权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且大部分知识产权含金量偏低(各种抄袭式),不能真正促进知识创造效益,真正有用的知识产权没有平台,利用率低,且存在非法或不合理占用等,都影响了科技知识积累交流与创新应用。

11.维护妇女权益,要体现人文关怀,比如在公共场所合理配置女厕、母婴室、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要明确法律责任,各地妇联、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要依法切实维护权益被侵害的妇女。

12.取消案发地管辖权限制,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异地作案(钻案发地管辖权漏洞)动机,请相关部门考虑考虑案发地管辖权制度。

13.建议加大二次犯罪或多次犯罪惩治力度;对于有主观恶意,预谋,使用恶劣手段杀人的,只要造成人员受伤都应该重判重罚。造成人员死亡的不应因有自首或疾病就减轻死刑判决。

14.近几年,侵犯隐私权事件的频发,既有利用公共权力侵犯隐私,也有各种网络平台泄露个人隐私。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加大立法,加强执法,出台专门的隐私权保护法,真正提高社会的重视,提高违法成本,拓展完善救济渠道,让受害者有法可求,不再感到求助无门。最重要还是做好预防,用法律震慑不法行为,隐私一旦泄露就难以挽回,受害人所有损害也难以弥补。

15.建议对国有企业建立常态的审计制度。每半年或一年审计一次,到离任再审计跨度太长。这样有利于反腐和对一些容易因时间而隐藏的不法行为尽早发现,还能起到震慑作用。

16.由于具体法律条文滞后的特点,国家对新形式犯罪的打击显得非常被动、乏力,对社会安定危害极大。如前期猖獗盛行的套路贷、被法人等典型案例等。建议公安机关联动检查、法院等建立全国性的“新形式犯罪”预警研判机制,对新出现疑似犯罪形式,进行研判预警,强化预防犯罪职能,完善和巩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17.整合农、工、商三大仲裁资源,设立区域仲裁服务中心,服务企业和大众、妥处之间纷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