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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电费是洗钱 不少企业中了招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23-11-30  点击: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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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为了省一点钱,结果账户都被冻结,我们以后一定吸取教训不会再上这样的当了……”10月13日,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对徐某企业进行回访,发现企业电力账户已经解冻,公司恢复了正常经营。

徐某经营着一家企业,2022年4月,他通过朋友了解到诸暨有一家电费代缴公司,该公司以98折为各大企业代缴电费。“我们企业每月电费高达数十万元,能省点钱也不错。”当年5月开始,徐某便把钱转入该公司账户,由该公司为其代缴企业电费。与此同时,该公司代缴电费的宣传广告也引起了诸暨市相关部门的注意并反映至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该公司打入徐某企业电力账户的钱款居然为诈骗资金,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将涉案账户进行冻结。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且犯罪手段新颖,诸暨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安机关梳理出该“代缴电费”洗钱模式,并由此挖出了一个以何某、覃某等人为上线,陈某、柳某、傅某等人为下线的洗钱团伙。

2022年年初,柳某、傅某结识陈某,了解了“代缴电费”洗钱模式后,开始与陈某合作。为达到快速洗钱的目的,三人将目标锁定在用电量大的民营企业。柳某、傅某在诸暨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专门承接代缴电费业务,并用公司对公账户进行大额走账。两人在社交账号、电商平台发布广告,还雇用业务员线下招徕企业客户。与客户达成合作后,两人会要求客户向公司对公账户转入优惠后的电费金额,之后联系陈某通知上线何某、覃某等人将犯罪所得资金汇入客户提供的电力账户内,同时将收到的电费款项层层向上转移。就这样,全额赃款以电费形式被电力公司扣除,折扣电费则流入不法团伙的口袋,实现“黑钱变白”。短短四个月时间,该空壳公司对公账户流水达上千万元。

经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30日,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陈某、柳某、傅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其余涉案人员还在进一步侦办中。(何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