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化、标准化、信息化”“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知识产权类案件‘简案快办’”……不久前,国务院批准推广自贸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释放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政策红利。放眼神州大地,覆盖东西南北中的21个自贸试验区及海南自贸港,正在发挥先行先试、引领示范重要作用,着力在制度型开放等方面取得新进步、打开新空间。从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以来,自贸试验区设立已有十年,现在正是扬帆远航再出发的重要时间节点。
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提出,率先在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同时,商务部会同有关地方、部门制定《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提出未来3年相关自贸试验区拟自主推进实施164项重点工作。这些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发挥好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指明了路径。
推出第一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迈出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第一步,建立全国第一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设第一批自由贸易账户……很多个“第一”在自贸试验区实践、探索、成熟,再复制推广到全国。目前,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了一大批制度创新成果,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十年来,自贸试验区已经取得累累硕果,如何继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当前出台的政策文件,都是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下功夫,把提升战略有步骤、分阶段落到实处,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上提升,聚焦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环境等重点领域,率先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提升,要在市场准入水平上着力,尤其是在投资和服务贸易领域加大压力测试。比如,在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上提出一系列举措,包括除特定新金融服务外,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的新金融服务等;再比如,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明确“试点地区应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这些举措改革力度之大、开放程度之深,体现出我们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的坚定决心。
提升,还要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创新上用劲。要顺应当前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态势和特点,加强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统筹协调,增强先行先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以制度创新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立足中央赋予各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鼓励各地精准定位、主动谋划。比如,天津自贸试验区重点建设世界级的租赁产业集群,山东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海洋经济创新,江苏自贸试验区加快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唯有做强做优产业基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才能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对经济发展的牵引作用。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十年来,各地自贸试验区如同一个个改革开放窗口,打开了更多可能性。展望未来,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为抓手,落实一揽子举措,锐意进取、大胆探索,拓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路径,一定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