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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敲诈勒索网店支付“举报撤销费”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23-06-27  点击:71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范天娇 通讯员胡德红 何德慧

以举报偷税漏税为威胁手段,敲诈勒索56家网店76次,扰乱正常的网络营商秩序。近日,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人民法院对任某、赵某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任某等5人有期徒刑11年至拘役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退赔损失,发还被害人。据了解,该案系宣城市首例网络恶势力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至8月,被告人任某、赵某等人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通过网上交流、线下聚集等方式纠集在一起,以举报网店经营者偷税漏税为威胁手段,使网店经营者产生心理畏惧,被迫支付几百元至数万元的“撤销费”。

一家经营饮品的网店是任某等人多次下手的目标。自2022年3月起,任某开始通过网购账号向该网店发送举报其网店偷税漏税的信息,要求其支付“撤销费”。店长胡某被迫支付8000元。之后,任某更换账号,故技重施了多次,收到胡某支付的“撤销费”共计20余万元。

任某没有罢休,又与赵某、周某共同勒索该网店。为了给胡某施加压力,任某等人制作了举报截图和检举信,以及一个勒索成功的虚假视频,发给胡某。胡某迫于压力,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向任某提供的账号付款共计50万元。因多次被勒索,胡某身心俱疲,精神抑郁,被迫辞职回家养病。该网店也因其离开,网络销售几乎瘫痪,没过多久就停止网络营销。

然而事实上,任某等人并不掌握这些网店在缴税方面的情况。据任某、赵某交代,两人曾经开过网店,有过被人敲诈勒索的经历。于是,他们动起了歪脑筋,效仿这些手段,在电商平台上随机选择一些销量较小的网店,向这些网店群发一些涉及偷税漏税的法律条文和投诉信息,进行敲诈勒索。

面对敲诈勒索,有些网店不了解税收政策,害怕被查,支付“撤销费”息事宁人。也有的被害人起初并不理会,任某等人就会以搞垮网店链接、删除后台数据等话语吓唬网店经营者,令其不堪其扰,对网店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法院经审理查明,任某等人共对56家网店实施敲诈勒索76次,包括对残疾人经营的网店进行多次勒索,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正常的网络营商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任某、赵某为纠集者,周某、秦某、赵某超为成员的网络恶势力犯罪组织。其中,任某敲诈勒索犯罪数额80余万元,赵某敲诈勒索70余万元,其他3人敲诈勒索犯罪数额4000元至58万余元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任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网店经营者实施敲诈,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