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教育
团伙专门“碰瓷”酒驾敲诈勒索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23-06-06  点击:1451 

法治日报讯 记者刘中全 近日,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个专门“碰瓷”酒驾的敲诈勒索团伙主要成员分别被判处11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相应罚金。

“哥们儿,这事还是私了吧,你酒后驾车还敢报警处理吗?”去年6月12日午夜,辽源市民李某酒驾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担心被追究酒驾责任,在对方建议下私了解决,赔偿对方两万元。

事后,李某越想越觉得蹊跷。当晚的协商过程中,其认识的一位朋友于某突然赶到现场,不停地劝说其私了解决。而于某当晚曾在烧烤店出现过。李某怀疑对方联手“碰瓷”,遂到辽源市公安局南康分局报案。

接警后,南康分局立案进行侦查。经深查细挖,一个专门“碰瓷”酒驾的不法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共有10多人,在辽源市及周边地区以酒驾司机、无证驾驶司机为目标,主动制造车辆碰撞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担心交警处罚的心理,实施敲诈勒索。

去年7月12日,辽源市公安局将该团伙的主要嫌疑人全部抓获。据了解,该团伙分工明确,每名成员根据自身特点,分别负责踩点、驾车、话术(要挟被害人),敲诈勒索赃款上交邵某进行分配。该团伙在辽源市及周边地区实施敲诈勒索19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