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信任他,将自己的手机锁屏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告诉他,他却利用这份信任将工友的工资装进了自己的腰包。3月22日,经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闺女,你看看我微信里有多少钱,现在老板都是用微信给我发工资,我没怎么用,应该攒了不少。”从事搬运工作的老刘年近六旬,不太会用智能手机,2022年8月,他让女儿小刘看自己微信账户里有多少钱时,小刘发现微信账户里竟没钱。
小刘翻看微信账单,发现父亲的微信经常给一个微信号转账,每次金额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老刘一下认出那个微信号是工友李某的,但李某没向自己借过钱,和李某的聊天记录也都是工作内容,没有转账记录。小刘为了弄清真相,带着父亲去了派出所。
随着警察的介入,李某承认自己偷走了老刘的钱。原来,老刘对李某很信任,不仅委托他帮忙在自己的手机微信上收钱,还告诉了他手机锁屏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李某想着老刘不太会用手机,他要是偷偷将老刘微信账户里的钱转给自己,老刘也发现不了。于是二人一起工作时,只要有机会,李某就会偷偷查看老刘的微信账户余额,然后将钱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里,并将转账记录删除,一年下来,老刘的工资几乎全进了李某的腰包。
案发后,李某将偷来的2.6万余元全部退还给了老刘,获得了老刘的谅解,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