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教育
一男子向高空发射钢珠被判刑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23-05-06  点击:1346 
分享: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一男子用弹弓向高空发射钢珠,造成多处高空玻璃破裂,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居住在深圳市龙华区某小区某单元25层的谭某某,喜好弹弓射击。2021年3月,谭某某从网上购买弹弓和钢珠。同年4月,谭某某在明知高空发射钢珠,可能造成不特定人财物伤害的情况下,仍在自家书房朝外发射钢珠,将相邻单元26层、27层公共区域窗户玻璃击碎。此后至同年7月1日期间,谭某某又从家中阳台朝外频繁发射钢珠100余发,分别击碎其他楼栋7位住户的窗户玻璃,引起小区内住户心理恐慌。

2021年7月3日11时许,民警在谭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当场缴获弹弓1把及钢珠若干。谭某某到案后,赔偿了所有被害人的玻璃损失共计7720元,并取得所有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某使用弹弓向居民楼发射钢珠,造成多处高空玻璃破裂,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发后,谭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谭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后,谭某某服判息诉。目前,本案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