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记者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通过颁布之际,最高法发布十件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展示人民法院司法守护雪域高原生态环境经验成效。
2023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
据悉,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涵盖森林、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湿地、雪山冰川等生态系统要素,涉及青藏高原珍贵濒危和特有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大江大河源头和重点湖泊保护、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矿山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传统生态文化遗产保护等多方面内容。
例如,在唐某良等三人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打击破坏青海湖水生动物资源犯罪,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共同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组织增殖放流,切实贯彻“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有力维护青海湖裸鲤种群数量稳定和生态系统食物链安全。
在色某等五人盗掘古文化遗址、色某等三人盗窃文物案中,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破坏文物和文化遗产犯罪行为,有效震慑潜在犯罪分子,教育引导公众增强保护意识,对于加大青藏高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弘扬青藏高原优秀生态文化具有积极意义。
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守护国家生态安全边界的有益实践。据介绍,人民法院将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更好发挥人民法院服务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