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教育
夫妻俩“0元购”美梦破碎 拨打110证明“清白”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23-03-01  点击:1347 
分享:

“你为什么要说我偷东西,我只不过是‘不小心’漏刷了商品!”1月27日20时许,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大桥派出所民警魏政友,匆匆赶到辖区某超市保安室,只见一对夫妻正同超市工作人员理论。“是我们报的警!”这对夫妻主动上前“控诉”遭遇,“自己无心之失却被指认成贼,要找民警‘证明清白’”。而超市保安却坚称,这两个人是在自助结账时,故意漏刷商品不付钱。到底是“冤枉好人”,还是贼喊捉贼?

“300元的你说我漏刷,5元的我也要漏刷吗?”男子张某“理直气壮”表示冤枉,保安则拿着收银条,证据确凿。见双方各执一词,魏政友将他们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了解。与此同时,民警许乃豪通过调阅超市公共视频监控画面发现,这对夫妻在自助结账过程中,会逐一翻找商品条形码并扫码;而遇到想要“漏刷”的西洋参、羊排等4件商品时,则拿出没有条形码的一面对着扫码区域“虚晃一枪”,并迅速放进购物袋。民警还发现,不论是超市后台数据还是收银票据,都没有这些“漏刷”商品的购买、付款记录。

经进一步走访调查,许乃豪发现,张某夫妻俩并不是第一次“不小心”漏刷了。去年以来,他们曾先后3次来到这家超市,用同样的伎俩故意“漏刷”商品,每次漏付金额达数百元,总金额已累计2000余元。这样的行为,明显不是其表述的“不小心忘记”,而是故意为之,已经涉嫌盗窃。

“他们报警其实是一个‘反客为主’的自信心态,以为自己先喊冤就可以蒙混过关了。”窃贼的“假动作”和“故作聪明”并没有骗过民警的火眼金睛。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夫妻俩承认了他们多次来到超市,因为贪小便宜而故意漏扫商品实施盗窃的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杨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