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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件

制度规定

16 基础课部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  2022-02-23点击量  :  [16597]

基础课部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1.部门教学督导组是部门基础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着以人为本,以督促教,以督促学,以督促管,教学相长,提高质量的原则,以促进部门教师教学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为最终目标,负责对学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估和提供咨询。

2.督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组员3-5,秘书1。组长由部门主任任,副组长副主任任,组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秘书由教务干事兼任

3.教学督导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部门教学专项检查和评价工作;

2日常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检查和评价;

3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并督整改。

4.教学督导组工作要求:

1学期初,召开督导工作会议安排听课评课任务。

2督导组成员平均每月听课不少于2

3)听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改善教学效果

4)每学期初、中、末,参与部门常规教学检查,及时向部门反映提出合理化建议整理汇总听课评课意见及教学质量评价表。

                       公共基础课部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