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开 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挖掘、广泛宣传我校青年学生积极向上、 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榜样 学习,引导他们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我校现决定 开展 2021年度“榜样力量”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榜样力量”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 人员构成如下:
主 任:刘文君 陈治亚
副主任:余孟辉
委 员:刘海滨 邓丽 赵荣华 沈飚 何美生 罗斐 刘忠明 赵红 深 曹中一 漆在林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 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 10名(个人或 团体),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社会实践奖”;
2.“自强不息奖”;
3.“公益行动奖”;
4.“道德风尚奖”;
5.“学术科研奖”。
其中“社会实践奖”和“公益行动奖”评选优先考虑参与疫情防控、 防汛抗洪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
三、参评对象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全体在校生(含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
四、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热爱伟大祖国,能够弘扬和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 劳动,德育实践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没有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 或处罚;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专业排名前 40%,且在校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含补考或重修通过);
2.如果为共青团员,须积极履行团员义务,有从事团学工作的经 历,荣获过团内荣誉表彰,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最美;热心公益,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
五、具体条件
1.“社会实践奖”
(1)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及以上官方组织立项的社会实践活 动,且时长累计应不少于 1周;(以下条件满足 1项即可,以团 队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个人,须为实践队队长或经指导教师证明 在团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在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 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 表彰,并得到省级以上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与关注;
(3)有高水平的社会实践成果(含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等), 且受到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研究论文须在期刊上公开发 表,调研报告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 响和经济效益。
2.“自强不息奖”
(1)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敢于拼搏、不懈 奋斗,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追逐、实现自己的梦想;
(2)有突出的自强事迹且取得较大成就,荣获过国家励志奖学 金或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大学生自强之星”;
(3)个人自强事迹在社会主流媒体有过相关报道,取得了广泛 社会影响。
3.“公益行动奖”
(1)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为注册志愿者(团队申报时所有成员须为注册志愿者);
(2)长期坚持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流媒体 有过相关报道,取得广泛社会影响力;
(3)有突出的公益事迹,取得显著工作成效,获得过校级及以 上奖励或表彰。
4.“道德风尚奖”
(1) 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德高尚、 事迹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能够发挥模范作用;
(2) 带头遵规守纪,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 奉献、尊师孝亲、责任担当、团结互助、拾金不昧、疫情防控、 抢险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获得师生广泛赞誉, 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 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在社会主流媒体有过相关报 道。
5.“学术科研奖”
(1)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必修课成绩排名前 20%,某一领 域特别最美者,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前 30%,以团队名义申报的, 主要负责人须满足此要求;(以下条件满足 1项即可)
(2)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科技创新活动,参加过“挑战杯” 竞赛、学科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并荣获省级及以上 奖项(个人申报时,须排名第一);
(3)在某一专业领域研究成果突出,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当为 第二作者时,指导教师须为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相关高水 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认定的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排名前 3), 或主持(参与的,须排名前 3)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结题。
六、工作安排
1.宣传报名(11月 29日-12月 5日)
学校各级部门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海报等方式对“榜样力 量”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把整个活动的目的、意 义以及具体实施过程的相关介绍传达给各团支部。报名分自荐和 组织推荐两种方式,由各二级学院团委自行组织本单位报名工 作。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 1,一式三份),典型事迹 材料(2000字以内)及学习成绩单、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各 一份,须加盖二级学院团委公章)。
2.资格审查(12月 6日-12月 8日)
按照评选条件要求,由组委会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团委具体负 责对申报人(团体)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评选要求进行 审查,确保申报人(团体)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参加评选。
3.初评阶段(12月 9日-12月 20日)
(1)院系推荐(12月 9日-12月 14日)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 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情况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公示三天且无异 议后统一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并将盖好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推 荐汇总表(附件 2)报送至学生处 207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奖项各分团委至多报 10个人(团队),每位个人(团 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校属学生社团等团队由学生社团团委负 责推荐。
(2)学校初评公示(12月 15日-12月 20日)由学校 组委会根据各二级学院团委推送候选人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再审 查和初评,按照入围候选人与奖项设置名额不低于 3:1的比例, 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一周。
4.投票评选(12月 21日-12月 27日)
(1)班级代表投票(12月 21日-12月 23日)由各班级团支部 组织全体成员表决投票意见,要求所投候选人的表决得票必须过 半,后由团支书代表班级投票。班级投票占比为 30%。须于 12 月 23日上午 10点前提交书面投票结果,并加盖公章,逾期视 为放弃投票。
(2)评委会投票(12月 21日—12月 27日)评委会由学校活 动组委会在决赛前一天负责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库人数与 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 2:1,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 11人。评委会投票占比为 70%。综合以上投票总分决选出最后 获奖个人(团队)。
5.表彰颁奖(12月月底)
学校拟定评奖表彰文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 予以表彰。
6.集中宣传(2021年 12月-2022年 5月)
在校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获奖者最美事迹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向“榜样力量”最美大学生学习,营造学 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开展“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先进事迹分享会或报告会,每名获奖者须至少开展 1场集中宣讲.
七、 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榜样力量”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 是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团员青年青春建功新时代的 有效举措。各学院认真组织、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切实把最美 的青年学生及团队推荐遴选出来。
2.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各学院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遵守评选 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资格审查、院系推荐、材料报送、班级投 票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通过微博、微信、QQ等新媒 体平台以及网站、宣传栏和展板等多种途径,对活动过程进行广 泛宣传,营造评选工作的良好氛围。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 深入宣传,有效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实现“点亮一盏 灯,照亮一大片”的良好效果。
学生工作处
2021年 1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