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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整肃教学秩序、 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5-02 点击:2852

各二级学院(部)

一、课堂教学改革

按照专家要求,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体现“以学为中心”,改变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情景式、案列式混合式等教学方法,提高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合理运用信息化技术,写好教案,做好PPT。具体安排如下:

320-26:督促二级学院(部),对59日(星期二345678节)、510日(星期三全天)、511日(星期四1234节)有课的教师列出教师名单、课程及节数(见附件)。

327-42日:各二级学院指导上述教师列出59-11日上述时间讲授课程的内容,写出标准教案并做好PPT

43-9:各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上述教师的标准教案及PPT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10-16: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对本教研室上述教师进行第一轮磨课。

417-23: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对本教研室上述教师进行第二轮磨课。

424-430日:对重点对象教师进行第三轮磨课。

二、整肃教学秩序、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纪律

为了保证良好教学秩序形成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育人环境,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学校督导室决定:

1、教师上课必须提前到达教室,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不得迟到,上课中途不得离开教室,上课时不得看手机接听电话,不得提前下课;

2、管理课堂纪律,学生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旷课,不准玩手机,不准趴在课桌上睡觉,不准随意走动,中途不得离开教室,不准私自讲话做其他事情;

3、学校督导室分派督导室专家对口联系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配合二级学院督导小组,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教学秩序检查,掌握教师教学纪律、学生课堂纪律管理情况,对违规违纪教师和学生,一经查实,一律按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肃处理;

4、学校督导室采取视频听课、随机推门进教室听课等多种听课形式,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及时将听课结果进行通报;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务处、督导室

                             20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