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工作
1、负责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团队建设与管理;
2、负责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的考核;
3、负责制定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督导工作
4、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督导体系及制度建设;
5、负责召开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例会及教育教学督导专题会议;
6、负责协调、组织、安排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听课;
7、负责撰写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简报及总结报告;
8、负责组织校级督导参与专项检查、评估和督导工作;
9、负责跟踪、处理、反馈教育教学督导发现的教学异常情况;
10、完成个人负责的教育教学督导任务;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