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制度。
二、明确督导工作思路,制订全校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计划,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依据。
三、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二级学院(部)督导组、学生教学信息员、企业兼职督导队伍的组织、指导工作。
四、以督导课堂教学为切入点,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课和指导教学。
五、开展常规教学检查,参与学校的教学专项检查和评估工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和考试试卷检查,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检查,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检查。
六、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
七、组织全校的教学督导工作交流活动,协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开展评优评先等评选活动。
八、组织教学督导工作研究,认真编写好《督导简报》。
九、做好督导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平时工作有记录,各种督导工作材料归档及时、妥善保管。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1、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承担本部门教学督导的日常工作。
2、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室及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的安排,制定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3、每学期有计划开展对本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听课,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每位被评价教师至少被听课1次。
4、配合做好学院教学督导室专项检查工作。
5、根据二级学院工作安排,组织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与评价工作。根据工作计划抽检本部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授课计划、教学团队活动、实验实训室管理等情况,检查专业教学基本文件的完备、适用情况,教材适用情况。
6、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教学秩序检查,掌握教师教学纪律、学生课堂纪律管理情况等。
7、定期召开本部门所属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并做好记录,每学期至少两次以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教师本人反馈和处理教学信息。
8、参与二级学院(部)组织开展的教师教学、教改经验交流或观摩、讲课比赛等活动和学院组织的有关教学方面专项检查评价。
9、有关督导检查反馈的情况应及时书面向二级学院领导汇报,并报学院督导评价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