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馆、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8]2号)文件,关于“为提高职称评价的准确性,自2017年度起,各高校高级职称评审一律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面试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经二级学院、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学校综合考评推荐符合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答辩时间
2019年3月14日14:00开始。
三、报到地点
地点:航母楼233室。
四、答辩组织
1.各二级学院通知答辩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2.答辩对象无特殊原因不按时报到并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事项
请参评人员填写好《面试答辩回执》(见附件),于3月12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我办,电子版通过QQ发送至人事处谭老师(QQ:542727057),联系电话:15200515905。
附件:面试答辩回执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附件:面试答辩回执
参加答辩人员情况登记表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拟申报分支专业 | 确认按时参加 |
注:“确认按时参加”一栏请填入“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