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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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关于“​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现将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见《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五和第六部分。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金额填报,项目研究时间统一为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主持省自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有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具体请关注《申报指南》第六部分“申请者的条件”)。

3.科研诚信要求须知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七部分,申请者需下载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签字扫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4.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联合基金项目申报要求见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5.限项规定: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1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初次申报者于10月18日前完成注册。

2.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3.时间节点

10月19日:初次申报者于10月19日前完成注册并报备到科技处。

10月25日:项目申报人先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报所在学院审核汇总。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按申报指南及通知的要求对项目申报人年龄、学位、职称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项目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并按项目申报人限项要求进行查重。

学院10月25日统一将“汇总表”及“形式审查表”科研处,再由科技处统一查重。学校查重后,不存在超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能再添加或更换。

11月15日项目申报(网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6: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新增账号:申请人在信息系统登录界面选择“注册”,选择“项目申报人”,注册身份为“项目负责人”

2.申请人应当准确选择申请代码,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代码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

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填写“学科代码”,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二级学科填写,所有科学领域最多可填写2个学科代码。

3.申请者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4.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列参与者。

5.2021年和2022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3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6.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7.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需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盖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9.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需由学校人事处出具涵盖项目执行期的返聘、延迟退休等证明文件。

10.如需专家推荐的,须在系统中上传由推荐者签字并加盖推荐者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意见的扫描文件。

11.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由学校报送。

联系人:贺15974215728

附件 166605955837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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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B
日期: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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