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2019-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
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度,学校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进一加强谋划部署,优化制度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中心工作的高度融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了以执行校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务工作部、校办协调党委宣传部、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基建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解责任,层层落实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规化,明确信息公开项目和时间,由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和督查,各二级学院、各行政职能部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人人知晓,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抓好制度建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认真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不断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为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修订和完善了《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干部任用条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湖南交通工程学院科研管理办法》、《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制度》、《任课教师课堂考核方案》等与师生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保障了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发挥平台优势,推进学校运行信息公开化。
发挥学校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钉钉系统、QQ群、微信群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以网络作为主要公开渠道,将学校董事会、党委会、校委会、党政联席会、教代会、职代会、学代会、团代会等决议、制度、方案、执行情况等信息,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予以公开。公开事项的部门、名称、性质、办理类型和办理程序都实行全面公开,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是招生简章、收费标准、学校发文、人事任命、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讲座宣传、学生活动等众多政策和举措向社会进行宣传和公开,督评办督办落实,督查学校重要会议决议事项落实情况,师生员工意见和阳光服务中心信息回复的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在学校门户网上及时公示奖助学金、优秀毕业生、党建设工作和行政工作年度评优评先情况,定期公开科研项目和成果,公开学校年度预、决算收支情况,做好基建、设备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通过充分利用和发挥平台优势资源,既明确和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又为政令畅通、公文流转、增加执行力度提供了有力保证,通过信息公开,使师生获取信息更加迅捷、沟通交流更加便利,极大地满足了师生员工实时掌握学校发展动态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9-2020学年度,学校通过专题网站、OA办公系统、官方微博、微信,分类别向社会公开《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信息,学校官网网址为: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湖南交通工程学院章程》、《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董事会章程》、《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学校简介、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办事流程、联系方式及学校领导等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及决策信息。包括适宜公开的本学年学校制定、发布的各类文件和规章制度,学校新增设置专业情况、教学质量报告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等情况;学校重大决策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校委会、教代会、职代会和各类座谈会等公开学校工作信息。
3.全校师生员热切关注的重要事项及信息。重点包括评奖评优、创新创业培训等信息,公开选拔干部、干部任前公示、任免信息、干部考核情况,人事招聘、人才引进信息、职称评审、学生奖助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评定等信息,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等信息,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信息,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信息。
3.教育教学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教学要求及实际情况,在官网上开设教育教学质量评建专栏,2018-2019年学校修订并完善了部分教学管理制度,制定了涵盖教学日常管理、学籍、考试、教材、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专业建设等33个制度,编印了《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下发到各院系单位和职能部门。同时,教务处网站还将与学生、老师相关的重要制度列入了管理制度栏目。公布《2018-2019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政策、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学籍处理、学生转专业政策、公开课、示范课、精品课程、MooC开设情况等内容。通过教学管理青果系统,向师生公布了教学要求、开课要求,成绩评定等信息,开通了网上评教系统。在专业建设中,学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企业需求,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监测的数据为基础,结合用人单位反馈,组织教师和专家下企业,对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进行调整,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招生和就业目标的专业,停止招生。
(1)教学服务流程公开。为及时将教学日常事务下达给教师和学生,教务处网站专门设置了教学动态栏目,将学生学籍处理、成绩、考试等教学日常工作办事流程及时公布,同时通过教师与学生的QQ群、微信群下达通知。重要工作还通过每月一次的教学工作例会、学院教师大会重点传达。通过多渠道途径,保证教学信息与事务快速传达,受到学生与老师好评。
(2)教学建设公开公示。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自建并组织申报了在线精品课程、创新创业中心与基地、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等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为了保证项目申报、建设、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的有序进行及公平评审,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结果在学院、学校设置专栏公示,并且在学校校园网站上公示,确保公开公正、透明有序。
(3)教学改革方案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在专业与课程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验室建设、新工科建设、教学评估工作等教学改革与创新建设中,教务处在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指导下,广泛征求社会、企业及校内外高校专业人士意见,保证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实施性。
(4)学校成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该中心涵盖评建、督导等职能,定期发布教学质量监控、评建等方面的信息,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及工作负责人,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程序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恰当的形式予以公开。2019-2020年度向全校师生公开信息共计35条。
4.学生工作部(处)信息公开情况。2019-2020年度通过学生工作例会、校园网、部门网站、微信及QQ群等,公开评选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先评优工作通知,奖助贷补评选结果名单等内容;公开学生思想教育方面的信息12条,包括思想教育工作通知、思想教育课题立项公示、比赛结果公示等内容;公开国防教育方面的信息3条,内容为学校征兵名单;公开学生管理方面的信息1条,内容为解除学生违纪处分名单。
5.招生、就业等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工作信息方面。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规范了招生信息的发布流程,认真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十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简章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向社会公布了《2019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每年在学生招生网和官网,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公开招生条件及录取办法,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及印制的相关宣传材料上进行公开,逐步建立了招生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就业工作信息方面。学校发布就业工作相关信息的渠道有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云服务平台(公众号)、QQ群等,2019-2020年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就业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一是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云服务平台(公众号)、QQ群等发布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信息,为广大学生及时有效提供就业政策、指导及服务;二是高校毕业生质量年度报告。我校2019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含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和就业流向)委托第三方编制而成,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云服务平台(公众号)、QQ群等发布,为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提供我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
6.财务核算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在招生宣传阶段,学校的各专业收费标准在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一是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投诉方式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公开。修订学校财务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账务处理程序及资产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通过文件形式公开公布,让广大师生员工可以随时查阅,了解相关制度规定,自觉遵守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三是重大项目招投标公开。在设备、图书、基建等重大项目和工程的招投标中,严格招投标程序,公示招标信息和公告并及时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招投标公告,做到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
四是预算信息公开。每个职能部门,经过反复修改和上报确定可行性预算方案,并定期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让各职能部门做到心中有数,量入为出。对于决算工作,学校董事事会、党政联席会每年都会分析讨论。
7.人事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干部任用条例》》,将职称评审、干部任命、人才引进、出国学习、外出培训、学历提升、工资调整等人事信息及时公开,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以及校内网络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和结果。
8.图书馆信息公开情况。图书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常规性工作,有力保障了广大师生读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未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异议或不良评价,全体馆员、读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的信任和支持,对图书馆信息公开工作表示认可。
9.基建处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根据各项工程项目建设与进展情况,在第一时间相应栏目上更新公开项目的最新动态,信息公开涉及到的主要项目有基建处各项工程施工建设的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1)接待“书记信箱”和书记接待日情况。2019-2020年,共接待咨询和处理来信55封、来电75次、来访36次。
(2)开通“校长信箱”。2020年9月起开通了“校长信箱”,共收到来信13封,每一封信都及时地给予了回复,回应了师生诉求,化解了校内矛盾,维护了校园平安。
(3)重要媒体持续关注。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在各级媒体共刊登(播发)、转载展示整体形象的新闻报道200余篇(条),其中,中国教育报、光明网、湖南日报、湖南红网、湘声报、湖南电视台、衡阳电视台等各大媒体刊发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稿件40余篇,湖南教育频道特别对学校就业情况进行报道,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4)网上留言和答复情况。2019-2020学年,对官网、管理员信箱、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等邮件和咨询,处理、回复或转发相关部门处理420封。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党务工作部、校长办公室、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公开了受理程序。本学年度,党务工作部、校长办公室、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未收到要求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教师职称评定、干部任免、重要工程、职工薪酬改革、设备招投标等教职工特别关心的问题,学校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校内信息门户网站、各种会议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信息公开工作,让广大职工了解相关工作进展,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普遍认为信息公开及时、畅通,对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过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复议、涉诉的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2020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复议、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学校目前已基本开成了有效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化工作认识,工作机制、人员素质和信息渠道等方面的问题。今后,学校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切实增强公开意识与信息解读力度。加强信息公开校院两级联动,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单位、学院(系)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统一思想,群策群力,协同推进工作。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事项清单要及时主动公开,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依法答复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同时,针对学校重要决策、校务管理重要制度等,要进一步强化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与回应,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回应师生关切。增强部门其他非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素养,改变“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不具体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就对此项工作不了解、不关心”的情况。
二是继续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在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要结合新的信息传播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智慧校园信息管理模式,建设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校级数据框架,汇聚校园各类各级信息数据,实现以人为中心数据结构体系,推进学校各类公开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办、校办综合协调作用,继续督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条梳理需要补充或更新的内容,深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针对师生评议、意见反馈,充分利用新上线的督察督办系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结合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项目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
五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各个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督查,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建设,抓好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辟信息公开多样化的渠道,从而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更高更快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已将清单50条事项逐条列明,并公布在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事宜网址链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