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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转)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  2023-05-23点击量  :  [6572]

一、毕业生离校教育(5月22日-6月15日)

围绕“情系母校---咱们从这里起航”组织开展“一次自愿捐赠、一间洁净宿舍、一句毕业赠(感)言”“三个一”活动。

(一)一次自愿捐赠

号召毕业生选择自己利用过的部分图书或其他有意义的学习生活用品,自愿捐献给有需要的在校学生或学校对接的支教帮扶学校、社区,具体方案由校团委负责制定,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也可根据毕业生愿望,以班级或学院为单位为母校捐赠具有纪念意义的纪念品。

(二)一间洁净寝室

毕业生在离校之前将自己的宿舍打扫干净,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教育低年级学生,留下对学校的美好回忆。具体方案由学生工作处制定,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三)一句毕业赠(感)言

校团委、学生会通过校园橱窗、学生宿舍等阵地,印制一些毕业生离校温馨提示和温馨祝愿的喷绘。开展低年级学生对毕业班学生赠言祝愿活动。具体方案由校团委学生会制定并组织实施。

组织专任教师、辅导员到毕业生寝室走访活动,了解学生思想、心理状态,给毕业生一句毕业赠言。

组织毕业生座谈会、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座谈会,开展“说句心话”毕业感言活动。具体方案由各二级学院制定并组织实施。

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收集“毕业赠言”“毕业感言”,通过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宣传,营造毕业氛围。

二、毕业生离校财产办理(6月1日-6月15日)

1.毕业生办理图书馆离校手续

1.1办理内容:

外借书刊归还;丢失书刊赔偿;

办理手续及程序:

书刊归还还清所借的全部书刊。归还方式有两种:

现场办理:返校的毕业生可自行到图书馆一楼服务中心办理。

委托办理:未返校的毕业生可联系院系学生工作组的工作人员或自己的同学,委托其到图书馆一楼服务中心办理。

1.2丢失书刊赔偿。赔偿方式有两种:

购买书刊代偿按照书名、作者、出版社相同的原则,于6月15日前在网上购买,自行到图书馆一楼服务中心办理代偿。

赔款:根据《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图书馆书刊逾期、遗失、损坏与盗窃赔偿管理办法》执行,在图书馆一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咨询地点:图书馆一楼大厅

 

三、毕业生学费清缴办理(5月17日-6月5日)

1.学费查询方式:

image.png

2.缴费方式:

2.1银行转账

户名: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账号:1905035139022500383(学费专用缴费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呆鹰岭支行

2.2扫码转账

image.png

咨询地点:教学楼108

四、毕业生档案(5月17日-6月30日)

1.团员档案

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文件精神办理。

咨询地点:航母楼206

 

2.学生档案

根据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学校应及时将毕业生的档案材料整理集中,尽快寄发各用人单位。

2.1档案内的资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名表,考生材料,成绩单,体检表,毕业生登记表,德育学分表,奖惩材料,实习生登记表(如果院系需要就留存在院系,如果院系不需要就放入档案袋),实习手册(护理学院独有材料)。

2.2各学院负责收齐并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二级学院负责核发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表》;辅导员负责核查,学生工作处加盖公章的《学生德育学分表》。

咨询地点:航母楼208

 

3.党员档案

3.1本人需先确定转出党组织名称(具体到支部)后,到党支部负责人处开具内部介绍信。

3.2本人持内部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邓雨琪处办理转出;

3.3确认转出后,本人将校党委组织部填写盖章的内部介绍信回执联交由各党支部负责人。

3.4本人持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和密封的档案袋到党组织关系接收地办理转入。

咨询地点:航母楼212

 

五、毕业生就业(5月17日-6月30日)

1、学校对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都要到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上传去向登记信息,提交纸质就业证明材料至学院就业专干老师处存档。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到所在学院就业专干老师处登记,留下本人电话、家庭电话、QQ号、电子邮箱,以便毕业离校后学校及时告知新的招聘信息,离校后就业的及时上传就业信息至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

3、毕业生及时更新去向信息和基本信息,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

咨询地点:体育馆203或二级学院就业专干

六、毕业生教学组织及毕业生典礼

毕业生教学组织及毕业典礼组织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予以协助。各学院应于6月9日前确认参加2023届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人数。毕业典礼于6月14日举行,具体组织方案由教务处制定,学校讨论后另行发文。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