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于1991年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首页栏目»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主要楼宇、道路、园林景观等名称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全校师生:

校园楼宇、道路、园林景观是学校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挖掘我校精神品质,丰富校园人文内涵,积聚全校师生的智慧提升校园文化品味,构建师生共同的精神家园,服务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双一流”建设,根据《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校园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开展校园楼宇、道路、园林景观等名称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名称范围

1.校园全部建筑物(含规划建筑)。拟征集名称的建筑物 35 栋,其中教学楼 2 栋、学生宿舍楼 3 个区 21 栋宿舍,实训楼 2 栋,其他楼宇 10 栋。(见附件 1、2)。

2.校园全部道路。拟征集名称的道路 5 条。(见附件 1、2)。

3.校园全部景观。拟征集名称的景观 4 个,其中广场、绿地等景观 2 个,人工湖 3 个。(见附件 1、2)。

二、征集名称要求

1.名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建筑物、道路、景观的命名、更名规定,符合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能恰当地构建各类名称,形成科学合理的整体命名方案,使每个命名对象既有一个优美的名称,又能相互关联,体现整体美感。

2.名称要体现我校的办学历史和特色,体现应用型办学理念、人文底蕴和核心价值观,体现各类命名的整体性和学校校园特色,体现命名的教育性,采用交通术语或工匠精神等名称来命名(参照附件 4),力求新颖、独特,弘扬优良传统,彰显人文底蕴。

3.名称应具备方便实用的标识功能,区位感强,与其所处环境特点整体协调一致,具有一定文化内涵,有陶冶情操的审美功能。

4.按主题成套提交名称,每套不少于 3 个。名称要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每一个名称应包含具体名称和释义两部分,单个名称控制在5 个汉字以内,名称应符合语言规范,文字精炼,注重“音形意”完美结合,好听易记,具有传播力,避免出现重名、谐音、歧义和有时代局限的名称,不用生僻字,鼓励特色鲜明的创新思维。

5.已有名称并被广泛认同的可继续保留,对确需修改和尚无名字的予以命名;所取名称为中英文名称。

6.建议采用以下通名:点状地名的通名分为“馆”、“楼”、“院”、“舍”、“栋”等;线状地名的通名分为“大道”、“路”等;面状地名的通名分为“园”、“苑”、“场”、“湖”、“山”、“广场”等。

7.每个部门至少报一份全套命名方案。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名称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称征集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陈治亚

副组长:刘杰、刘平娥、彭文武、李先聪、刘孟祥、刘初生、樊晓平、余孟辉

成员: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名称征集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党委宣传部。

具体分工为:

1.党委宣传部负责名称征集活动所有来稿的汇总收集及评选的组织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征名的组织发动及来稿收集工作;

3.学生处负责学生征名的组织发动及来稿收集工作;

4.党政办(校友会)负责校友征名的组织发动及来稿收集工作;;

5.基建办负责此次活动附件校园道路、建筑物、景观范围、数量及平面图内容提供。各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征集到的名称方案统一汇总提交党委宣传部。

四、活动组织及流程

1.2021 年 7 月 18 日前,方案制定。讨论决定名称征集方案,确定需命名的校园楼宇、道路、园林景观范围。

2.2021 年 7 月 21 日~7 月 31 日,动员布置。发布校园道路、建筑物、景观名称征集方案及相关信息;责任部门发动;利用校园媒体,广泛宣传发动。

3.2021 年 8 月 1 日~8 月 31 日,征集命名。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全体校友)征集校园道路、建筑物、景观命名方案。

4.2021 年 9 月 1 日~9 月 15 日,初选及投票阶段。对征集稿进行初评筛选,在网上公示,征集反馈意见并进行网上投票。

5.2021 年 9 月 16 日~9 月 31 日,方案审定。收集反馈意见及投票结果统计,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讨论、确定方案;最终审定方案,无异议后正式发布使用。

五、评选办法及奖励

1.在征集活动截止后,由征集活动工作办公室组织初选,产生入围作品,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公示。

2.对入围的公示作品,组织进行网上投票,也可以书面方式向征集活动工作办公室反馈意见。

3.征集活动工作办公室在投票及征求反馈意见结束后,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投票统计情况汇总,组织校内外专家学者评审,确定录用作品并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征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发布(如选中方案出现雷同,以登记的第一时间为准)。

4.学校对积极参与征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最终确定为录用名称的作者给予奖励,单项采用奖励 200 元,整套采用(90%及以上)采用奖励 1500—2000 元。名称被采用后,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六、交稿地点及联系方式

1.全校师生及广大校友可登陆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点击《关于开展学校主要楼宇、道路、园林景观等名称征集活动的通知》,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征名活动。

2.应征者应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将纸质稿递(寄)征集活动工作办公室(设党委宣传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2382654424@qq.com。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和详细联系方式。学校对方案以提交的顺序进行登记。来稿无论是否采用,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联系人:赵红深,联系电话:0734-8815810 或 19974713939。

3.本次名称征集活动参加对象为全体师生及国内外校友。

4.请各部门认真宣传发动,组织师生员工献计献策、广泛参与,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新贡献。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1 年 7 月 19 日



上一篇 :关于征集建校30周年老照片、老物件的通知

下一篇 :2021年“专升本”拟录取名单公示

作者:宣传部
日期:2021-07-19 
人气:22386
分享:

Copyright 2016-2018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5007493号-2  湘公网安备4304080200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