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12月14日)
1、各院(部)协助教务处、督导室做好11月份教学改革绩效考评工作。
2、各院(部)做好教师比武的初赛工作,全面抓好教师课堂教学改革工作。
3、各院精心安排本部门各专业的实训工作,确保实训取得预期的效果,不走过场。
4、各院(部)继续抓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督促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旷课,一旦查处做教学事故处理。
5、个别院的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还未完成,要加快进度,让企业参与到修订工作中来,并做好课程编号工作,12月10前务必上交教务处。
教 务 处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