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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及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实验中心

为实时掌握实践教学工作动态,重视过程及细节管理,清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并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现将目前实践教学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实训中心)建制方案定稿

实验室(实训中心)建制方案经历过两次征求意见目前已基本成型,请各二级学院(部)、实验中心,按照学科专业与课程特点,统筹全院的实践教学资源,整合现有实验仪器设备,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最终定稿。

本项工作负责人:各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再次与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确认定稿。将定稿于2021年3月1日前发给教务处杨军。

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

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对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教学进程,对各项教学任务的实施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统计本学期开设实验、课程设计、实训等实践教学项目信息,全面真实地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自查表》实验开出率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一定要详细说明原因。清查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台账、仪器设备维修记录等工作档案是否完备是否按要求填写(特别说明:实验台账、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必须要与实验课表时间一致,实验课表内容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否则务必整改到位,并完成批改后的实验(实习)报告、课程设计学院归档工作。

本项工作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及教学干事负责,并于2021年3月1日前,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自查表》电子及纸质稿盖章后交与教务处杨军。

三、2021届毕业生情况统计

全校各专业2021届毕业生实习于2021年2月22日之前结束,3月1-2日报到

统计2020届毕业生实习情况信息,真实地填写《2020届毕业生实习情况统计表》,要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实习教学工作手册》要求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并于下学期第二周前完成学院归档。

本项工作负责人: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及2020届毕业班辅导员,并于2021年1月22日前,将《2020届毕业生实习情况统计表》电子及纸质稿盖章后交与教务处王姚。

四、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计划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有关任课教师填报2020-2021学年第学期实验教学开课计划表,具体要求如下:

1.每门有实验(上机)安排的课程及其他需占用实验室(机房)的教学环节均需填写实验项目学期计划表;

2.计划表中各项信息均不能为空,其中实验室地点填写实验室名称和具体房间号。在“每批组数”和“每组人数”栏分别写明每批组数和每组人数,每组人数原则上1~3人;

3.课程设计及实训、实验项目应该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若因实验环境改变或其他原因导致变更实验项目,应提交相应的报告说明随实验项目学期计划表一同上报教务处;

4.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的任课教师要下实验室调研实验设备,研究实验指导书,计划中实验项目尽可能是目前学校实验室能开出的实验,如目前实验条件不能开出的实验可采用虚拟仿真形式开出,做到“能实不虚,虚实结合”。

5. 计划表需由各二级学院(部)的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尽可能在放假前上报教务处扬军,上报计划表的同时上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务必与纸质计划表内容一致。

6.实验中心主任,根据任课教师提供的《实验教学计划表》尽早安排下学期《实验课表》,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由教学干事将《实验课表》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