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生补考工作定于3月20-2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学生和办理了缓考的学生。考试作弊和未办理缓考手续无故缺考的学生不能补考。
二、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全体补考学生人数;其中公共课补考学生人数于3月10日前发给相关开课单位,同时将全体补考学生人数报送教务处莫从明(QQ:17439434@qq.com)
(二)请各课程开课单位统计补考试卷数量,并以院(部)为单位将补考试卷(word版,以课程名称+试卷数命名)于3月15日前统一交教务处莫从明(17439434@qq.com)处印制。开考前提前一天签字领取试卷和统一草稿纸。
(三)原则上公共课补考时间统一安排在3月20-21日,专业课补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四)所有补考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学生补考并承担监考任务,考试安排于3月16日前报教务处。
(五)体育课等非试卷课程考查由相应开课单位在3月21日前,统一安排教师完成考核。
(六)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教师按照《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湘交院教〔2018〕136号)相关要求完成对补考试卷的阅卷和装订工作。
(七)请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干事于4月6日前完成补考学生成绩系统录入工作,并将成绩汇总表(纸质稿)交教务处莫从明处。原则上补考成绩由开课单位负责录入,及格的按60分录入,不及格的按实际录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无证件者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发生违纪行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本学期只安排一次补考,因学生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者,本学期一律不再重新安排。
附:1.课程考试安排表
2.课程考核成绩登记册
3.补考试卷装订目录
教务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