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教材清算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本科、专科毕业生教材费结算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费清算工作的范围界定
本次教材费清算,是指对学校代收代管的学生教材费按照“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对2023届毕业生教材费进行结算。
二、教材费清算程序与要求
(一)程序
1.教务处将2023届毕业生教材费用明细发至学院。
2.由各二级学院将各专业《2023届毕业生教材费结算清单》向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有异议者请将信息反馈给学院,由学院汇总情况并于截止日期前反馈给教务处。
3.经学生核对教材信息无误后,教务处将教材结算清单报财务处,由财务处进行费用结算。
(二)要求
1.本次2023届毕业生教材费清算属于一次性工作,清算结束后,今后将不再开展。学生教材费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对应年级、班级和个人。
2.请每位学生根据本人实际领取教材情况,对领取品种和数量进行认真核对。逾期未反馈的,视为认同学校的教材费统计结果。
三、教材费余额的清退和补缴的事项
1.教材费有剩余的同学,财务处统一将退款汇至学生个人账户。由学生本人确认卡号,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好学生本人银行卡号(尽量采用湖南银行卡,统计表见附件)。统计无误后由各学院统计人签字,经学院领导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于6月9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交财务处办理退费。因卡号统计错误导致退款未到账者,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
2.教材费需要补缴的同学,请在离校前完成教材补缴工作,方可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3.未交清学费的毕业生请尽快到财处补交学费,未交清学费者,教材费暂不结算。
四、结算时间
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最迟不超过9月15日。逾期未按规定申请或提供退费资料,视为学生本人自动放弃,学校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教务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