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通〔2023〕24 号文件的检查内容及要求,于2023年4 月 14 日-4 月 28 日对本部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安排如下:
1.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部门实际,重点检查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检查内容:教师“五带”落实情况;课堂教学规范落实情况;作业批改及平时成绩的考核情况;教研活动情况;实验教学、实验报告批改、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卫生、实验室内资产标签、文件、资料是否及时归档存档。
2. 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第10周教研室主任无课的时间。
3.教研室集体自查教师教学文件、学生作业批改等教学情况,填写《基础课部教研室教学自查表(期中)》《基础课部期中教学检查表(教师自查)》。部门抽查教案等文件尤其是青年教师教案。
4.召开教师座谈会,收集意见,时间4月25日下午4点半。
5.学生评教调查
6.部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督导听课,提交听课记录表。
7.检查教研活动记录(次数、内容、课程思政、磨课等)
8.部门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通报并提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