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编制、执行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起草师资引进的招聘公告、薪酬政策,统筹协调师资引进工作。
三、负责制订有关师资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统计上报各类师资数据。
五、制定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规划和经费预算,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数据填报工作。
六、负责兼职教师、特聘教授、高层次柔性人才的聘用、管理、服务、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校教师进修学习与国内外访学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高层次人才、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申报工作。
九、负责制订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聘期考核工作。
十、负责遴选、推荐各级专家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报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