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部门职责 >>正文

人事办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3-12   作者:  浏览次数:[3601]


一、负责制订并实施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制订进人需求计划,并做好人才引进、用工作。

三、负责全校教职工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临聘员工用工协议的签订、续签、解除(终止)手续和合同、协议管理。

四、负责办理新进人员报到,教职工续聘、解聘、借调、辞职和调出,以及各类人员校内调动等工作,做好全校教职工基础台帐的登记工作。

五、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工作,维护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收集教职工的基本信息,维护教职工基本信息库,提供信息和数据服务。

六、负责人事处各类文件材料的收发、立卷、归档工作。并协助档案室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人事处公用经费的预算、日常管理与报账工作。

八、负责人事处邮箱、网页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制作、信息发布、运行监控和管理维护工作。

九、做好人事处的通讯报道、宣传工作。

十、负责人事处固定资产、设备的登记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分发工作。

十一、负责处内科室间的协调工作、对外联络以及校内外来信来访的接待服务等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人事处印章、介绍信,做好印章的使用登记工作,审查加盖处印章的各类文件、函件、报告、证明等公文。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篇:师资办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