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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办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3-12   作者:  浏览次数:[3499]


一、负责编制、执行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起草师资引进的招聘公告、薪酬政策,统筹协调师资引进工作。

三、负责制订有关师资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统计上报各类师资数据。

五、制定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规划和经费预算,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数据填报工作。

六、负责兼职教师、特聘教授、高层次柔性人才的聘用、管理、服务、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校教师进修学习与国内外访学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高层次人才、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

九、负责制订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聘期考核工作。

十、负责遴选、推荐各级专家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报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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