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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训)室安全准入学习、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训)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和《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湘交院教〔2021〕13号)、《关于全面推进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防护技能,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特通知全校学生和进入实验(训)室人员参加实验(训)室安全学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实施对象:全校2018-2022级学生(含专科生)、进入实验(训)室指导教学科研的教师、实验(训)室专职管理人员。

2、考试方式:采用网上考试方式。

3、考试时间:4月11日-17日。

4、考试内容:包括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部、厅有关文件、校级实验(训)室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化学品安全、用电安全等。

5、准入资格:考试合格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实验(训)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证书》,自行下载保存,在进入实验(训)室前将向实验(训)室管理人员出示,确认无误后,师生方可进入实验(训)室。

6、准入证书有效期:本学习阶段有效。如更改专业、专升本考试须重新考试。

二、组织实施:

    1、各实验(训)中心主任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至4月10日组织所辖实验(训)管理人员熟悉平台操作流程,更新考试题库等,具体操作详见《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考试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管理员端)》(见附件1)和操作视频。

1、考生自学。考生登录“实验室管理平台”(链接地址:https://59.51.42.154/login,系统操作详见附件2)在线学习与自测。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为考生学号(教师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登录后须修改密码。

2、网上考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系统,根据所在学院选择试卷参加考试。考试总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通过。未通过考试者不得进入实验(训)室开展工作。

3、结果反馈。考试结束一周内,教务处实践办将各二级单位考试情况(包括不合格及未参加考试考生数据)反馈至各二级单位。

4、补考程序。对于考试不合格者,二级单位在收到结果反馈内三天内组织针对性培训,并向教务处实践办提出补考申请,根据学校安排组织相关考生参加补考。

三、部门分工:

1、职能部门。教务处实践办将组织学校各实验(训)中心负责统筹安排并组织校级实验(训)室安全准入考试,包括指定方案、维护“实验室管理平台”、组织命题等相关考务工作及考试结果反馈等。相关部门协助做好考试监督管理等工作。

2、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负责做好校级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具体实施,包括组织本单位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考试、根据结果反馈督促及组织相关考生参加补考、配合学校做好其他后续管理工作等。

四、其他说明及要求:

1、各实验(训)中心应在考生考试合格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安全准入考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所有通过考试考生的电子准入证书,并将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和汇总的电子准入证书(格式要求为电子版、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图片以“学生学号+姓名”方式命名)和本次考试情况报告于4月21日17:00之前发送至教务处实践办备案。

2、学校将对各单位安全考试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安全考试执行不到位的学院、实验(训)中心、实验(训)管理人员进行通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办,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573349002。电子邮箱:894819037@qq.com。

 

 

教务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