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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湘交院教〔2022〕141 号),切实做好2023届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各学院自查,学校专家督查组集中检查。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学院自查

各二级学院结合“五段五层”中工作要求,安排前期阶段自查。学院自查覆盖面要达到100%。指导教师、教研室和学院要通过自查、循环互查和抽查等方式,对早期阶段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对学生的开题报告文档质量,对指导教师过程指导质量、指导次数、指导工作记录情况、指导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考勤管理等进行认真检查、综合评价。应汇总检查结果,形成自查总结,在格子达平台内认真填写各层面前期工作进展报表。

(二)学校专家组集中检查

按照“五段五层”工作要求,每位专家组成员直接跟踪、督查对口学院20名左右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由各组联络员会同学院整理、分配抽查名单。

学校专家组检查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为线上检查。由二级学院将送检的开题报告及各类管理材料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发给各组联络员,由联络员分配至各专家组成员。

第二阶段为现场检查。学校专家组到各二级学院,采取听取学院自查汇报、查阅相关过程资料及整改情况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期间,各学院按专家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以备检查、考核。

三、检查时间、地点:

1、学院自查:2023年2月23日-3月3日

2、专家督查组

线上检查:2023年3月6日-13日

现场检查:2023年3月20日-24日

(具体现场检查时间、地点由各组联络员与专家组组长协定后通知学院)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主体,要根据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检查。

2、专家组成员应根据送检文档质量,据实写明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直接反馈。

3、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前期检查的完成情况和专家组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并予以通报。

 

                                               教务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