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湘交院教〔2021〕137 号),根据学校 2022 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全面了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真正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实做细,从整体上全面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现将毕业论文(设计)末期阶段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一)二级学院:
1.全体指导教师要如实归纳总结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情况、学生论文(设计)材料归档情况,填报工作进展报表。
2.各专业教研室要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归纳总结工作情况,整理论文(设计)工作材料,填报工作进展报表并按要求上报上传。
3.学院要组织学院检查组检查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履职情况和工作进展,填报阶段工作进展报表并按要求上报上传。并根据本学院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实际工作情况,如实总结归纳形成工作总结(见附件1),同时提出加强和改进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学校专家组:
1.每位专家在对前面各期所抽检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归档材料进行复查,填写督查工作进展报表。
2.每位专家提交本人五轮督查工作概况与工作总结,客观反映所检学院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绩,如实指出所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提出加强和改进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各专家组组长和秘书汇总本组专家督查总结后提交本组督查总结。
二、学校专家组工作安排:
检查时间:7月7日-11日
三、其他事项
1.各层面工作进展报表电子件应统一按照“早、前、中、后、末”五段工作时间顺序汇总,于7月12日报送教务处实践办。
2.学校检查专家组专家个人工作总结及小组工作总结由本组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电子件、纸质件均于7月13日报送教务处实践办。
3.各学院提交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电子件、纸质件均于7月18日报送教务处实践办。
4.学校专家组具体检查时间、地点由组长和联络员安排通知。
教务处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