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湘交院教〔2021〕137 号),根据学校 2022 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切实做好2022届的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检查工作,全面了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真正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实做细,从整体上全面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现将全面推进毕业论文(设计)阶段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1.全体指导教师要分阶段将所做指导工作情况、学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如实归纳总结,填报工作进展报表,并通过工作平台上传。
2.各专业教研室要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分阶段进行全覆盖循环检查(原则上由循环检查老师担任论文评评阅人),填报阶段工作进展报表并按要求上报上传。
3.学院要组织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学院检查组,分阶段检查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履职情况和工作进展,检查学生工作进展与工作质量,填报阶段工作进展报表并按要求上报上传。学院每阶段对学生的检查面不小于25%,每个学生至少要有一次检查。
4.学校检查专家组分阶段检查学院、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履职情况和工作进展,检查学生工作进展与工作质量,填报阶段工作进展报表并按要求上报上传。专家组每阶段对学生的检查面不少于5%,总检查面不少于30%。
二、学校专家组工作安排:
第二次检查:4月中、下旬
第三次检查:5月上、中旬
第四次检查:5月下旬、6月上旬
第五次检查:6月中、下旬
三、其他事项
1.各学院、各专业教研室要将全面推进毕业论文(设计)阶段检查的工作计划于4月25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实践办。
2.学校专家组具体检查时间由组长和联络员安排通知。
3.教研室层面循环检查视工作质量按30~60元/生安排劳务酬金。
4.学院层面检查视工作质量按30~50元/生安排劳务酬金。
教务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