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非英语科目高考入学学生(以下简称“小语种学生”)外语学习需要,保障小语种学生外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对象
2019年以来以英语之外的小语种入学的学生。
二、课程设置
1.英语水平具备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条件的小语种学生,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学《大学英语》系列课程。
2.英语水平不具备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条件的小语种学生,按照《大学英语》系列课程相同学分要求(8学分)修学高中阶段所学语种对应的《大学外语》课程(其中《大学外语Ⅰ》3学分、《大学外语Ⅱ》3学分、《大学外语Ⅲ》2学分)。
三、教学方式
1.修学同一语种学生达15人以上一般成建制编班授课、考核。大学英语教研室、人文与艺术学院负责制订小语种学生《大学外语》课程教学方案,报教务处审查、备案后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组织实施。
2.修学同一语种学生少于15人一般不单独编班授课,学生通过以自学为主的方式完成学习。大学英语教研室、人文与艺术学院负责制订小语种学生《大学外语》课程自学教学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查、备案,安排教师指导学生确定学习教材,制定学习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接受学习辅导答疑,参加课程考核。
四、选修流程
1.学生所在学院依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小语种学生名单,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组织小语种学生了解外语学习要求和管理规定,指导他们根据自己的外语学业水平和学校现有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选择学习外语语种。
2.选择非英语外语语种的小语种学生,填写《大学外语语种修学申请表》(见附件),确认修学语种。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两周内提交至人文与艺术学院大学英语教研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大学外语语种修学申请表》的小语种学生,默认选学《大学英语》系列课程,并跟随所在班级学习、考核。
五、其他事项
1.学生所在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大学英语教研室要对小语种学生的外语学习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支持他们圆满完成学业。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