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团委、教育局、人社局、科协、学联,省直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进一步聚焦和发挥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省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2年5月至6月
二、参赛对象
1.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2.职业院校学生: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
三、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长沙学院
本次竞赛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和省组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组委会秘书处设团省委学校部,省组委会办公室设共青团长沙学院委员会。竞赛设立省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预审和终审。省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省组委会聘请非学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负责人、行业领军人物、基层优秀青年代表、知名企业家等组成。
四、竞赛平台
本次赛事依托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平台开展,在线组织参赛报名、活动开展、项目评审、展示交流。
五、赛事安排
(一)竞赛分组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A):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A1)、信息技术(A2)、大数据(A3)、人工智能(A4)、生命科学(A5)、新材料(A6)、军民融合(A7)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B):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B1)、电子商务(B2)、乡村旅游(B3)、城乡融合(B4)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C):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C1)、消费生活(C2)、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C3)、金融与财经法务(C4)、教育培训(C5)、交通物流(C6)、人力资源(C7)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D):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D1)、可持续资源开发(D2)、生态环保(D3)、清洁能源应用(D4)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E):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业设计(E1)、动漫广告(E2)、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E3)、对外交流培训(E4)、对外经贸(E5)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竞赛分类
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别进行竞赛评选。
(三)赛程安排
1.校级初赛及组织申报阶段(5月上旬)。各高校在校赛基础上,按竞赛要求对作品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择优选送本校参赛作品。省赛参赛项目须由团队负责人在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官方平台申报项目,经校级管理员审核后完成报名。省赛推报过程中,各本科院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各职业院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竞赛承办高校可加报5件作品(申报时须注明是加报作品),加报作品的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经学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须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材料清单及特别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并上传至竞赛官方平台。各学校团委须汇总好本校所有参赛项目并填写《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提交后不可更改项目名称、团队人员、指导老师等信息及顺序。
2.资格审查阶段(5月中下旬)。省组委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申报不规范、不及时、不符合要求的参赛项目,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且不予递补。对审查合格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省级决赛作品并书面通知各高校。
3.终审评比阶段(6月上旬)。省级决赛将由省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通过远程文本评审、视频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定,以终审项目总数10%、20%、50%的比例分别综合评选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排名,在综合校赛组织情况、作品报送规范、作品成果转换的基础上颁发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省组委会将通过组织校企对接促进优秀作品成果转换,依据决赛成绩择优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六、竞赛评审章程与程序
1.评审章程。本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及评审办法遵照《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附件2)、《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规则》实施。
2.评审程序。各高校自行组织作品初评,省组委会负责对报送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省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注重成果转换,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七、工作要求
1. 聚焦主责主业,紧密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设计开展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为统揽,通过学习交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创新创业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引导广大学生充分认识我们党百年来取得的伟大功绩和党领导下百年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
2. 突出实践育人,切实通过赛事活动开展提高学生的社会化能力和创业能力。准确把握比赛初衷,实现从“结果导向”向“过程导向”转变,着重打通学校和社会的物理边界,将竞赛作为带动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创业辅导和能力培育。
3. 继续扩大覆盖,让更多学生参与其中。要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做好竞赛组织、咨询指导、作品报送等有关工作;要出台激励学生创新政策,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将校赛组织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特别是通过有效手段吸引和鼓励更多学生参与进来,为更多学生提供参与创新创业实践的机会和平台。
4. 确保公平公正,探索推动赛事数字化转型。要把准公平公正的赛事生命线,切实通过专业评审将优秀项目评选出来。要以疫情防控常态化为契机,推动大赛的数字化转型,加强线上应用和技术优化,精简流程和形式性内容,进一步推动赛事提质增效。
团省委学校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组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粟云期 王清扬
联系电话:0731-88776807
电子邮箱:hnstzb2022@163.com
邮 编:410004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
长沙学院团委(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萍 梁莉
联系电话:0731-84261443
邮 编:410003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共青团长沙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411办公室)
附件:1.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领
导小组名单
2. 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3. 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材
料清单及特别提示
4. 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
赛项目申报表
5. 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
赛项目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
2022年5月7日
附件1
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李志超 团省委书记
成 员:
刘 静 团省委副书记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省科协
长沙学院
省学联主席
办公室主任:
陈艳英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省学联秘书长
办公室副主任:
王琢卓 团省委学校部副部长、省学联副秘书长
张 镇 长沙学院团委书记
魏 毅 团省委学校部一级主任科员
周 帆 团省委学校部一级主任科员
附件2
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竞赛目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第三条 竞赛内容。根据参赛对象,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两类。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第四条 竞赛方式。竞赛分校赛、省赛。校赛由各校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参加省赛项目。省赛由省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银奖、铜奖等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竞赛设立省组织委员会(简称“省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省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省组委会的职责如下:
1. 审议、修改竞赛章程;
2. 确定竞赛承办单位;
3. 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 议决其它应由省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六条 竞赛设立省评审委员会,由省组委会聘请非学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负责人、行业领军人物、基层优秀青年代表、知名企业家等组成。省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省评审委员会经省组委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省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 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 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 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4. 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
第七条 竞赛设立省监督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评审纪律等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对竞赛作品资格和评审结果的质询(须由校级团委提出),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八条 各学校需根据自身实际,举办与省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学校设立校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评选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第九条 普通高校学生:在举办竞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竞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职业院校学生:在举办竞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
第十条 参赛基本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在往届全国和省级“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可再次报名参赛。
第十一条 参赛项目申报。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申报,每所学校限参加一类。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第十二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由省组委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省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第十三条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各本科院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各职业院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参赛项目须经过本校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校评审委员会评定,方可上报省组委会。
国赛组委会将通过赛事相关活动遴选若干优秀项目,经全国评审委员会评定,给予直接进入全国决赛机会(不占省赛推荐名额)。
第四章 奖励支持
第十五条 竞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终审项目总数的10%、20%、50%。各学校可视各二级学院、学生参与情况,设置活动单项奖。
第十六条 竞赛设学校集体奖,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评选。金奖项目每个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个计70分,铜奖项目每个计30分,上报至省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个计10分。竞赛设“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最高的学校;设“优胜杯”若干,授予除“挑战杯”获得学校之外团体总分靠前的学校。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如总积分、获奖情况完全相同,由省组委会综合考虑予以最终评定。
第十七条 竞赛设学校优秀组织奖,综合各校组织动员情况、活动参与情况、获奖情况等评定。
第十八条 国赛组委会将在竞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导师指导、项目培训、交流展示、资源对接、孵化培育等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投诉期。竞赛接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的实名投诉,并由投诉者提供与投诉内容相关的证据材料。收到投诉后,省组委会将展开调查,经核查确不符合参赛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将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以及所在学校的所有集体奖、组织奖,未获得奖励的项目不进行替补。省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竞赛承办单位可以省组委会名义寻求竞赛赞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省组委会同意之日起生效,由竞赛主办单位及省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3
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材料清单及特别提示
一、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表3份
2.项目简介(不超过1000字)3份
3.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转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3份
4.相关证明材料(需扫描在单独一份PDF文档上,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3份
5.参赛项目推荐汇总表3份
6.所有参赛项目须在竞赛官方平台完成报名,具体链接为:https://docs.qq.com/form/page/DSWhSVUNnYWRhTXNl?u=e640b99be4764b4a8531f0ecd2393939#/fill
7.推荐省赛项目须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赛事指定邮箱:hnstzb2022@163.com;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共青团长沙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411办公室),联系人:刘萍、梁莉,联系电话:0731-84261443,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特别提示
1.参赛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须加盖相应公章;
2.所有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5月15日中午12:00;
3.未按要求提交的参赛项目将在资格审查环节直接予以淘汰。
附件4
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学校名称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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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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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I. 普通高校 II. 职业院校 |
项目分组 | A.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如A1:智能制造; A2:信息技术……) B.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如B1:农林牧 渔;B2:电子商务……) C.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如C1:政务服务; C2:消费生活……) D.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如D1:环境治理; D2:可持续资源开发……) E.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如E1:工业设计;E2: 动漫广告……) |
团队成员 (最多15人) |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年级、专业 | 手机 | 备注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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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最多5人) |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职称 | 职务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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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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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价值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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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过程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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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意义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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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前景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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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协作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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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可见附件 |
附件5: |
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推荐汇总表 |
填报单位(盖章):(学校行政公章) (团委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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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学校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如A1:智能制造; A2:信息技术……) | 团队负责人 | 指导老师 | 团队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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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推荐意见: 以上项目经学校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符合参赛资格和要求,大赛官方平台提交的具体项目信息准确无误,同意推荐参加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决赛。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填报单位盖章须盖学校行政公章和校团委章;2请将本表、盖章版的PDF扫描件于5月15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hnstzb2022@163.com,提交后不可更改项目名称、团队人员、指导老师等信息及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