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精神,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我校统一战线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统战工作的重大意义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
高校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域。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集中,是统战工作的战略要地,也是培养、选拔统一战线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学校统战工作,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凝心聚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保持学校的和谐稳定;有利于学校更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和作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实现合格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目标,并将学校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应用型民办本科院校提供最广泛的力量支撑。
三、学校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主要为: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重点对象是学校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党外人士,教授中的党外人士,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以及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四、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1.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帮助学校民主党派组织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有关规定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学校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成员应事先征求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校党委统战部的意见,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党委统战部协助学校民主党派组织做好负责人的物色、培养、举荐和考察工作。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给予必要保障。
2.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着力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充分尊重、体谅包容,加强引导、启发自觉,热情帮助、真诚服务。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加统一战线工作和活动,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为党外知识分子开展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在各自专业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强有特殊影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积极培养代表性人物。
3.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党委组织部会同党委统战部统筹规划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注意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使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注重党外代表人士的个性化培养,将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纳入学校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积极选派代表人士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引导代表人士传承优良传统,增进政治共识,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举荐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鼓励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重大考察调研和各种协商会、座谈会、谈心会,加强政治历练。支持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4.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方针,加强对师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党委宣传部会同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着重对师生进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全校师生不断强化“认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共产党、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民族交融。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对师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禁止在校园内举行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加强对学校讲座、报告、论坛、接受境外资助和个人资助等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监管,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和分裂活动,防范和抵制各种极端思想和邪教的传播。
5.加强统战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把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纳入党建创新项目研究规划,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把握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和高校统战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推进统战理论研究工作,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增强学校统战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充分运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对统战政策和统战工作情况的宣传,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不断扩大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影响。
6.加强统战工作制度建设。坚持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的制度,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邀请本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通报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情况,对关系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形成征求建议和建议处理反馈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与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工作,切实开展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与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主动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朋友,沟通思想,增进共识。
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统战工作的保障措施
1.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委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是学校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统战工作,指导联系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开展统战工作,带头学习掌握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战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2.完善统战工作机制,形成学校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大力支持、统战部门统筹协调、全校各部门主动配合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校党委坚持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一至两次统战工作汇报,研究统战工作重大问题;把统战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考核内容;把统战理论政策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培训和干部培训的党校教学内容。党委统战部要认真履行“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基本职能,切实做好统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工作。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协助做好统战相关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具体做好所在单位的统战工作。
3.加强二级党组织统战工作。要认真落实统战工作要求,自觉把统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联谊交友制度和交流沟通制度,定期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通报本单位党组织教学、科研、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征求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本单位党组织党外知识分子教育引导工作和师生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统战成员档案和统战工作档案,及时上报统战工作相关信息。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本单位党组织统战工作负主要责任。
4.加强统一战线工作队伍建设。独立设置党委统战部,配备专职统战干部,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和热心统战工作的干部队伍。要关心统战干部的成长发展,加强对统战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的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统战干部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学习,以适应学校统战工作发展需要。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应设统战委员,全面了解、反映本单位统战成员的情况,在校党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的统战工作。
5.加大统一战线工作经费投入。将学校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设置必要的专项经费,增加活动经费,为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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