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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
来源:dx2020  日期:2017-03-27  点击:7228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

 

湘交院党〔20175

学校基层党支部是团结带领师生员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教育的根本任务、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近些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基层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但也存在少数党支部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规范、作用发挥不突出,一些党支部书记精神懈怠、能力不足,有的基层组织基础条件保障不够强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好党支部思想建设为根本,以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为载体,以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为重点,以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为目标,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支部思想建设。

把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作为党支部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

1.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2.以党性教育为核心,学习党的历史,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3.以道德建设为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各党支部要坚持学习制度,要组织党员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党课或形势报告会,一次以上社会实践、专题调研、志愿服务活动。要及时传达贯彻党的政策、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策。要充分调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党支部的持续学习、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

(二)优化党支部设置。

1.设置原则: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依据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调整、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变化的新情况,科学设置基层党支部。

2.设置办法: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学单位如二级学院、教研室、研究所(室)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年级、班级设置,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处室设置。可探讨试行教职工党支部进实验室、课题组、项目组、科研平台等学术团队,学生党支部进公寓、进社团、进学生社区。在一些临时性、阶段性工作或活动中根据需要及时设置临时党支部。党支部设置由党总支(分党委)根据设置原则结合各单位实际提出具体意见,经校党委审核批复后发文公布。

3.设置要求:凡是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单位,要单独设置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情况下,按业务相近原则联合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应有明确命名,教师党支部以最基本教学单位名称命名,机关、后勤部门以部门名称命名,正式党员达到3名以上才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不设支部委员会。一名党员只能在一个党支部。党支部规模不宜过大,教师和机关、后勤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应在20人以下,学生党支部人数一般应在50人以下,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尤其是学生党支部)应设立党小组。

(三)创建基层服务型党支部。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始终保持党支部与师生的密切联系,以服务师生、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为根本要求,以师生欢迎、师生受益、师生满意为检验标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完成中心任务、推动日常工作、联系服务群众、解决突出问题上创先进、争优秀,注重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党支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效。突出党支部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际成效。

(四)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党支部要制订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发展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严格发展工作程序和纪律,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把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优秀分子作为发展工作的重点。

2.党支部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拓宽党员教育渠道,增强党员教育实效。加强入党前教育,强化入党后教育,注重实践锻炼。要坚持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组织生活。落实一会四评制度,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健全党员管理机制。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等制度,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党员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实行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党支部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党总支(分党委)会议等做法,提高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坚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师生,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转接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

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贴近师生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着力在主题创新、载体创新、模式创新上下功夫,增强党支部活动的开放性、互动性和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既要坚持党支部活动区别于其他组织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严肃性,防止一般化庸俗化娱乐化,又要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召力。积极探索网络信息技术在基层党支部建设上的合理运用,以广大师生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党支部活动。密切党支部与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的联系,推广活动共同开展、阵地共建共享等做法,加大支持帮带力度,以党支部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六)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1.支部书记的选拔任用。选拔党性强、作风正、业务好、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热心党务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领导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从辅导员等党员教师中选任,也可从优秀的高年级本专科生党员中选任。

2.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落实培训经费。新任党支部书记必须参加上岗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通过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务强、业务强的双强型党支部书记队伍。结合不同类型党支部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建立党支部书记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调整不合格党支部书记。健全支部委员会的配备,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党总支(分党委)直接领导,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制定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校、院(部)两级领导干部要分别编入基层党支部,机关、后勤党员处级领导干部要每人联系一个学生党支部,可担任第一书记,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参加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

3.定期开展党支部建设有关会议。学校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党支部建设经验,积极探索党支部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完善考评制度。

按照党支部自查与上级党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党总支(分党委)具体指导党支部制订工作目标,做好所属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支部所在单位年度考评。建立党支部书记工作述职制度,就抓党建工作情况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和党员、师生进行专项述职,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推优、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定期评议党支部工作,通过支部委员会总结汇报、党员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考评、结果反馈、整改提高等环节实现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定期表彰优秀党支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限期整改后进党支部。

(三)强化基本保障。

1.加大经费投入。学校每年给每个党总支配备一定的党建工作经费,并按照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配备党支部活动经费,由教职工担任的党支部书记给予适当津贴补贴,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增长机制。建立党费拨返制度,党员缴纳的党费可适当返还基层党支部,开展党组织活动。

2.提供活动场所。学校和院(处)要创造条件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设置党员活动室、党员资料室,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

3.搭建信息平台。学校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组织部及党校网页,搭建网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4.配备专兼队伍。加强党建组织员队伍建设,配备数量适当的专职组织员,聘请有经验的离退休党员担任特邀组织员。

中共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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