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教室管理制度
录播教室的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证录播教室的资产设备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录播教室资源,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特制定录播教室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录播教室仅供本校教师教学研究专用;录播教室原则上不借用;如外单位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参观或使用,需经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同意。
二、录播教室课程实行预约登记制,请提前与教务处提出教室使用申请,教务处通知教师发展中心,确定具体录播时间、录播教室地点、录播教师人员等。
三、录播教室设备要求编号,配有使用登记册,建立使用档案,由教师发展中心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指导使用,并做好设备的设置维护,及时清点设备,做到帐物相符。
四、录播教室内的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或更换硬件配置或私自拆卸,确因故障等需要,需报告教师发展中心主管人员批准,并做好记录。
五、录播教师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设备;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教师发展中心。由于不遵守规则或不遵循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当事人要负责赔偿。
六、录播教室要保持整洁安静。不准大声交谈、喧哗、走动、打闹,严禁带食物、饮料进入,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设备、桌椅、墙壁上乱涂乱刻。
七、录播完毕后,专职管理人员与使用教室人员对接好,现场检查设备情况,如设备一切完好,即可完成使用交接。专职管理人员需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