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入校车辆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25-03-19  浏览次数:46

入校车辆管理规定

 

各院、部、处、馆、中心:

为规范入校车辆管理,净化校内交通秩序,根据董事会、校委会、党委会对入校车辆管控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职员工车辆不得擅自入校,确实因工作而需入校的教职员工车辆,由各职能部门书面申请、党政办批准,方可持车辆行驶证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准入手续;特殊情况的临时性入校车辆,需经保卫处批准方可入校,且在约定时间内离校。

二、校内食堂门店经营户及其从业人员的车辆严禁入校,食堂负责人的车辆确实因工作而需入校,经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方可放行;食堂门店食品食材配送车辆限早上7点钟前和晚上7点钟后两个时段入校,且即停即走。

三、严禁两轮电瓶车、摩托车入校,违者拖车。

四、所有入校车辆必须在航母楼、护理楼、乐尔乐超市前坪内的停车位或七食堂前坪内规范停放,其他地方严禁停车,违者锁车,连续被锁车两次即记入校内车辆黑名单,任何时候均不得入校。

五、本规定自公布即日起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保卫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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