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天然气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25-03-19 浏览次数:49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天然气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管道天然气及其附属设施管理,保障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燃气管道及其设施运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和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二、对易受损的局部燃气管道及其设施采取防护措施,设置相关标识,在烹饪间装燃气报警装置,并配备灭火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三、每日对燃气管道和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四、严禁无故阻挠维修燃气管道和燃气设施的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
五、禁止未经批准,擅自拆、改、移、装燃气管道和燃气设施。
六、凡在我校范围内进行挖土、绿化、植树等有妨碍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必须先进过我校保卫处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实施,擅自行动者,将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恢复原状。
七、损坏燃气管道和燃气设施的,必须负责经济赔偿和维修,属于故意损坏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严禁在厨房和有天然气设施的房间睡觉、休息和做其他无关事宜。
九、严禁使用煤炉、液化气、环保油等非天然气设备设施,一经发现,全部收缴并责令限期整改。
十、严禁在使用天然气的房间内放置易燃、可燃物品。
十一、在装有天然气管道和设施的房间内,应注意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十二、使用完天然气后注意关闭开关,做到人走灭火,确保安全。
十三、严禁在装有燃气管道和燃气设施的房间乱拉乱接电源。
十四、严禁非燃气使用工作人员使用燃气设施设备。
十五、该规定自制定之日开始实施,凡在我校管理范围内使用天然气必须执行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