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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12-31    作者:财务处     点击:[47]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文

湘交院2023194

 

 

 

关于印发《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2023830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现将修订的学校《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0231228

 

 

 

报:福生董事长、治亚校长、文君书记,刘杰副董事长文武常务副校长,其他校领导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1228日印发

共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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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专家讲费、评审费发放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专家讲费、评审费是指由学校或校内相关二级单位组织各类培训、评审时向被邀请的校内外专家发放的专家讲费、评审费。评审包括职称评审、学位评定、人事招聘考核聘任、科研项目评审、教学项目评审、各类评比考核、各类论证认证评审各类设备采购项目评审等。

第二章  开支范围及标准

第三条  专家讲费、评审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专家讲费标准

1校外专家酬金执行标准为(税后):

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小时500元,半天最多不超过4小时,限额2000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小时1000元,半天最多不超过4小时,限额4000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小时1500元,半天最多不超过4小时,限额6000

4其他人员讲按照其职务职级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校内专家酬金标准(税后):

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小时300元,半天最多不超过4小时,限额1200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小时600元,半天最多不超过4小时,限额2400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小时900元,半天最多不超过4小时,限额3600

4其他人员讲按照其职务职级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3社会支付经费委托组织的培训,校内外专家讲费均按校外专家标准执行。

4培训项目如有上级文件专门规定的,按照上级文件标准执行。

(二)专家评审咨询费标准

1校外专家酬金标准按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上限)为税后

1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评审、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

2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2250-3600元/人·

2不同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适用专家咨询费标准为:

1)通讯:按照标准的20%—50%执行;

2)会议:半天按照60%,第一天、第二天按照标准执行,第三天及以后按照50%执行;

3)现场访谈或勘察:按照以上会议标准执行。

3校内专家酬金标准:每单元最高不超过400/人(半天为1单元,不足半天按1单元计)。

4各类设备采购项目中发生的专家评审费,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报销与支付要求

第四条  费、评审费发放酬金表须领取人本人签字。讲费、评审费须通过银行卡发放,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审批

第五条  二级单位聘请专家讲座、评审需事前填写申报表,经主管校领导批准。聘请院士及全国知名专家应需报董事长审批,报账时须据实填报讲座、评审专家名册和评审项目内容及讲座题目,严禁虚报、超报、重报套取讲费、评审费。对于以任何形式套取讲费、评审费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专家讲座费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湘交院人〔2021207号)同时废止。

第七条  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