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是催生新引擎、激发新动能、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关键一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前不久指出,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虽取得转化更加有力、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生态加速形成等成效,但也面临着转化效能有待提升的问题。未来,如何有效协调高校学科齐全、融合交叉、人才会聚、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整体优势,使其最大程度地发挥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重要的成果供给方作用,值得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向与趋势提出了根本遵循,确保高校拥有科技成果的处置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强调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而《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出台,覆盖了简政放权、收益分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在政策和科技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的激励下,我国高校科技成果及转化数量不断攀升。数据显示,近5年我国高校专利转让及许可合同数量从6000多项增至2.1万余项,转化金额从33.9亿元增至110.1亿元;截至2023年底,我国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高达79.4万件。各地政府也纷纷制定和出台硬招实招,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例如,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增设科技成果推广奖,连续7年举办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大会,吸引超过300所高校、1000家企业参与。又如,浙江省搭建全省统一的“内控管理—转化审批—公开交易”成果转化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对高校科技成果作价股权解除国有资产管理束缚,审批周期从平均58天压缩至30天。
不过,眼下有些短板弱项亟待补齐。比如,有些科研项目从立项之初缺乏实用性,专利是“为申请而申请”,有的短期内即失效,产出成果不“真”;部分科技成果转化出现停留合同“纸面”等问题,有的签约后应用项目长期停滞,有的转化资金长期不到位,有的企业很快注销,成果转化不“实”。破解这些难题,要从多个视角观照。
对于国家层面的教育、科技等部门来讲,应对科研项目按照目标导向和基础研究探索等分类管理,在论证评估高校科研项目立项时明确国家需求和市场需求导向,对基础前沿研究和技术产业化应用类项目统筹布局,从立项源头就考虑成果的应用推广问题,促进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力争不断实现技术创新突破。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应为高校和企业架好“产学研”桥梁,解决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卡口。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结合区域产业链发展布局,搭建集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服务组织、企业等于一体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打通高校参与行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创新应用的渠道。
对于高校来说,要持续完善相关机制办法,跟踪后续绩效,确保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走深向实。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加强科研项目验收专利真实性审核,将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社会价值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加强科研团队对受让企业的技术研发支持,实现“企业出题、政府立题、高校解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