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二级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

‘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通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拔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组委会名单

组长:石峥嵘

组员:曾冰岩、许星、肖婷、石小利、葛龙、谭晓、易纯子、何学成

评委:石峥嵘、蓝云飞、张艳、左莉、欧阳枚、曾冰岩、许星、肖婷、石小利、葛龙、谭晓、易纯子、何学成、谭汨丹

督查单位:教务处

比赛工作人员:李生明、张文诗

二、选拔对象

2023年度音乐专业普通本科1-4年级在校生。

三、参选条件

1.品行端正,好学上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无违纪违规处分的记录,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2.具备突出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潜力。

四、名额

1.2023年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拔名额为:

声乐9人(美声唱法3人,流行唱法3人,民族唱法3人)

作曲3

舞蹈9人(民族民间3人,古典舞3人,现代舞3人)

钢琴3

器乐6人(中国器乐3人,西洋器乐3人)

2.进入复选的名额分配根据参选学生报名人数、初选成绩,由教研室提出名额分配建议报学院审定后发布;最终入选名额分配根据参选学生复选成绩和结合专业特点,由教研室提出名额分配建议报学院审定。

五、选拔时间

1报名:2023619628

2初选:20231091011

3复选:20231012

六、选拔程序

1报名办法

1各教研室2023619628日,统一受理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拔报名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步骤

参选学生在学院官方网站中下载《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拔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报后打印《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拔》。

参选学生将《人文与艺术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申报表》纸质版交由专业教师推荐签字、系(院、部)盖章后,将原件报送各教研室主任。

3报名注意事项:参选学生在《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拔申请表》中填写的参选曲目,经本人和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更改;参选学生如有近年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在报名时也可以复印件形式提交。

4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拔申报表》及获奖材料提交地点:各教研室主任。

2资格审定

教研室根据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拔参选条件,会同专业教师等部门对报名参选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符合条件者参加初选。

3初选

12023109日—1011,由学院委托各教研室按照《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拨初选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组织初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符合本方案中参选条件第一条,且曾进入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全国青少年专业展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报名时可凭获奖证书向教研室申报,经审核确认后直接参加复选,不再参加初选。

3)各教研室按学院分配名额报送参加复选的学生名单。报送时间:2023109日—1011;地点:各教研室主任。

4、复选

120231012,学院按照《人文与艺术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通知》开展复选工作,地点:第一实训大楼204合唱排练厅

2)学院统筹组织聘任各场次评委开展复选工作。

3)教研室根据参选学生复选成绩结合专业特点,提出入选名单建议,报请学院审定。

4)复赛选出9人参加湖南省第十一届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决赛:

声乐9人(美声唱法3人,流行唱法3人,民族唱法3人)

作曲1

舞蹈9人(民族民间3人,古典舞3人,现代舞3人)

钢琴3

器乐6人(中国器乐3人,西洋器乐3人)

七、入选事项

复选通过的学生,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院批准后,由学院向入选学生颁发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证书。

八、其他说明

入选学生的培养管理、学籍及其他管理等有关事宜,详见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拔实施方案》。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3610


附件1


人文与艺术学院“第十一届湖南省音乐专业本科院校‘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拔申报表

 


备注:









    1.近年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附后;









3.文件名:专业方向+专业名称+姓名+学号”;

4.纸质版(签字)交至教务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