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对外交流合作>内容

对外交流合作

发布人:外事办日期:2023-04-25浏览数:[1665]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国际交流合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国际交流工作发展规划,协助学校各单位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事务;

3.负责研究制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并检查、督促与落实;

4.负责国外团体和个人的来访接待工作;

5.负责与国外高校、学术团体和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协调和监督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

6.负责校际间交流项目的谈判、立项、实施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出国交流的审核、报批、手续办理、行前教育及回校报到、总结等工作;

8.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涉外联络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申报、延期、年审、评估等工作;

10.负责指导相关学院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与国外高校开展的联合培养项目的谈判、立项、实施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协助科研处完成国际学术会议年度计划的申报工作;

13.负责学校与国外高校、学术团体和科研机构交流活动中的翻译工作;

14.负责学校各类涉外事宜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15.负责学校涉外数据的统计、填报工作;

16.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上一篇 :暂无资料

下一篇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