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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12   作者:  浏览次数:[3602]


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是加强应用型本科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总体要求,结合我校教师的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

二、实践目标

1.通过赴企业实践锻炼,改善专业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其实际操作技能和教学科研能力。

2.通过调查相关企业,了解企业用人标准,探讨专业发展新动态。

3.提高专业教师的综合素养,带动和提升学院内涵建设。

4.密切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见习、实习和就业岗位。

5.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企业的生产、管理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6.促进教师与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紧密联系,推进与企业技术攻关及合作研发,不断提高专业实践能力

、具体要求

1.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积极参与企业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2.所选择企业必须与我校办学专业相关,实践企业原则上选取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单位,或校企合作单位。

3.人事处统筹协调,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参与管理,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联系实践企业,落实好人员和企业。

4.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过程中要做好专业市场调研,考察企业生产过程,提炼岗位核心能力并作出具体描述,结合自己所任教的课程对教学内容进行项目化整合。

5.锻炼期间要认真填写赴企业实践日志表返校半个月内做好总结,填写企业实践考核表,撰写企业实践报告,纸质文稿加盖实践企业和所在学院公章后上交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6.赴企业教师应注意规范生产,严防一切事故,确保人身安全。

、内容和形式

1.教师参加顶岗实训,参与企业车间管理、拓展实践知识,增强管理技能,了解行业动向,拓展校企融合路径。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2.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

3.教师企业实践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会同企业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制订企业实践方案,根据教师教学实践和教研科研需要,确定教师企业实践的重点内容,解决教学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坚持将组织教师企业实践与学生实习有机结合、有效对接,安排教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企业实践,同时协助企业管理、指导学生实习。企业实践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把企业实践收获转化为教学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

、组织与管理

1.成立教师企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组成。

2.学校将定期研究,将教师企业实践纳入教师培训规划,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教师企业实践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3.学校制定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遴选条件及淘汰机制,确定教师企业实践时间折算为教师培训学时(学分)的具体标准,对教师企业实践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会同人事处教务处、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教师企业实践的措施。

4.学校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制订教师企业实践实施细则,建立学校与地方行业组织、企业的沟通、磋商、联动机制,管理和组织实施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5.学校坚持自主组织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做好教师企业实践规划、实施计划、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

6.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与推广等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生产、管理、安全、保密、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等各方面规定,必要时双方应签订相关协议。

、保障措施

1.学校多渠道筹措教师企业实践所需经费。

2.加强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创造条件建设具备生产能力的校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企业实践体系。

3.经学校批准到企业实践的教师,实践期间享受学校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培训费、差旅费及相关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支付。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应根据实际需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考核与奖惩

1.教师企业实践考评由人事处牵头,联合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以不定期实地抽查、电话查访或组织阶段汇报等形式对各位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进行督查。

2.学校将建立教师企业实践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指导、考核,把教师企业实践学时(学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参加实践的教师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3.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并将教师赴企业实践计划汇总,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4.各二级学院应与教师签订教师赴企业实践协议书,并经常与企业沟通,加强对教师锻炼过程和效果的考核,保证企业实践锻炼的质量。

5.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日常检查和管理,做好检查记录。

6.企业实践锻炼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双师型”教师认定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7.赴企业实践锻炼教师视为正常上班,按满工作量计算薪酬,并按实际考核天数补助100元/天。

8.企业实践锻炼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精神及物资奖励。

9.为确保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落到实处,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要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创造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师生命财产安全。

10.教师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企业实践或参加企业实践期间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学校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0228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