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和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管理员操作手册.docx转发到本网站(见附件)。培训定在2023年1月9日至2月10日之间,培训对象:高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高校辅导员等。2023年1月9日至2月10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专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此板块,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高校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每节课程学习结束后,教师须完成答题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时。培训结束后,获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电子学习证书的教师,请将电子学习证书发到教师发展中心刘老师的邮箱:604786098@qq.com,以便我们统计存档。谢谢!
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