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提升我校“以就业为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构建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建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更为准确、全面、科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学生在制定学业规划时,应认真参考本办法,在规划中要充分体现参与素质拓展活动的内容。
第三条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对素质拓展活动内容进行学分量化的考核认定工作,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大学生素质拓展认定委员会及班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认定委员会负责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学分审核、确认、检查等工作。
学校学生素质拓展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认定委员会)由分管教务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团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团委、学生处、宣传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部)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部)领导各一人组成校认定委员会。校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院(部)学生素质拓展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院(部)认定委员会)由院(部)分管教务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所有院领导及教研室、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院部)认定委员会。院(部)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院(部)办公室主任兼任。
班级学生素质拓展认定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认定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及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等组成。
第四条 素质拓展学分内容
素质拓展是大学生通过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获奖,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主持或参与科学研究,发表研究论文、通讯报道、小说诗歌等方面所展现出来的个人创新创业与素质能力。
第五条 学生必修素质拓展学分要求
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6个素质拓展活动类学分,方可向学校申请毕业。
第六条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程序
班级认定小组在辅导员(班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每学期开学后第3周对过去一学期学生提交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依据每位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认定。班级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提交院(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院(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在院(部)认定委员会的领导下,于每学期第3-4周集中开展对班级认定小组审核提交的学生学分申请的审核认定工作。院(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在认定工作中,应对班级认定小组认定工作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对相关证明材料,杜绝学生弄虚作假和认定工作走形式、不认真审核的现象。院(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记入学生素质拓展学分。
对班级和院(部)审核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院(部)认定委员会提出申诉;由院(部)认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重新认定,并向学生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
院(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必须于每学期第4周完成对学生学分申请的网上审核认定工作,并随时接受校认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抽查,校认定委员会于每学期第5周至第6周,指导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院(部)认定通过的学生学分进行集中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院(部)进行纠正,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协调院(部)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 素质拓展学分具体计量标准
序号 | 项 目 | 标 准 | 学 分 | 备注 | |
1 | 创新创业活动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参与人 | 分别为6、3分 | 最 高 认 定 6 学 分 |
省级项目负责人、参与人 | 分别为4、2分 | ||||
校级项目负责人、参与人 | 分别为2、1分 |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挑战杯大赛 | 获国家级奖项 | 6分 | |||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 | 分别为6、5、4分 | ||||
获校级一、二、三等奖 | 分别为2、1、0.5分 | ||||
其他创新创业竞赛 |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分别为6、5、4分 | |||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 | 分别为4、3、2分 | ||||
获校级一、二、三等奖 | 分别为2、1、0.5分 | ||||
2 | 读书计划 (最高2学分) | 读书计划I(励志类书籍5本) | 0.5 | ||
读书计划II(经典类书籍5本) | 0.5 | ||||
读书计划III(专业类书籍5本) | 0.5 | ||||
读书计划Ⅳ(创业类书籍5本) | 0.5 | ||||
社会实践活动获奖 (最高4学分) | 个人被团省委评为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者 | 3 | |||
个人被校团委评为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者 | 2 | ||||
提交的社会调查分析报告,入选学校《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汇编》 | 1 | ||||
3 |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最高3分) | 六级考试合格(425分及以上) | 3 | ||
英语四级考试合格(425分及以上) | 2 | ||||
计算机等级考试(最高3学分) | 获全国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 | 3 | |||
获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 | 2 | ||||
获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 | 1 | ||||
4 | 职业资格技能证(最高4学分) | 每个资格证 | 2 | ||
5 | 汽车驾驶(最高2学分) | 获汽车驾驶证 | 2 | ||
6 | 学科 竞赛 | 国家级 | 获一、二、三等奖 | 分别为6、5、4分 | |
省级 | 获一、二、三等奖 | 分别为4、3、2分 | |||
校级 | 获一、二、三等奖 | 分别为2、1、0.5分 | |||
7 | 科研 | 核心刊物学术论文 | 每篇论文 | 6 | |
普通刊物学术论文 | 每篇论文 | 3 | |||
校学报及地市级刊物学术论文 | 每篇论文 | 2 | |||
参与教师主持的课题研究 | 经教师评定成绩 | 1 | |||
国家专利(第一发明人按最高分,其他成员按0.5折算) | 发明专利 | 6 |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
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 | 2 | ||||
8 | 通讯 报道 小说 诗歌等 | 国家级报刊 | 每篇文章 | 3 | |
省级报刊 | 每篇文章 | 2 | |||
地市级报刊 | 每篇文章 | 1 | |||
校报(最高1分) | 每篇文章 | 0.5 |
说明: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类在完成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学分后开始计算素质拓展学分;学科竞赛以各级政府组织竞赛为记分标准,同级别行业(协会)举办的竞赛记分标准下调一级;同一项目重复获奖,按最高级计学分,不累计;本表所指“累计最高学分”是指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可计入某一项目学分的最高限额,超过部分不计学分。
第八条 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其他情况处理
各院(部)党总支、行政举办各类集体活动或相关赛事,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细则报校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决定给予参与活动或赛事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值,但院(部)自主决定给予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分值上限为0.5学分/项。
如有不在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计算学分范围内的项目,但院(部)认为可以给予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各院(部)认定委员会可向校认定委员会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比照本办法相近类别进行学分计算。
第九条 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监督与检查
各院(部)要加强对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工作的过程监督,各级审核结果均应公布。校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院(部)认定工作进行抽查,加强过程监督。
凡弄虚作假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该学生该项目的素质拓展学分,并根据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相关归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凡协助学生弄虚作假或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的教职员工,一经发现,按《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教学差错及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开始实施。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021年1月20日